打工比照正職 年資滿一年享特休

2014-02-2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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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成立不到一周,就對勞工送出大禮,在20日明訂未來打工族工作滿一年也可享有特休假。(取自網路)

勞動部成立不到一周,就對勞工送出大禮,在20日明訂未來打工族工作滿一年也可享有特休假。(取自網路)

打工族想休假卻遭刁難?請病假卻拿不到薪水?國內四十萬打工族休假爭議不斷,勞動部今(20)明訂打工族特休、婚、喪、事、病假計算公式,要求雇主遵守;若僱主未依規定給假,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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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規定,打工族若每週工作天數與正職勞工相同、僅時數不同,特休假天數算法相同,依年資不同有7到30天不等;若每週工作天數較少,則按比率計算。舉例來說,正職員工每週平均工作42小時,滿1年可享有7天特休假;打工族若每週工作15小時,特休假則是除以42小時,乘以7天,再乘上一天8小時,換算成20小時的特休。

至於打工族婚、喪、事、病假的算法,則是將每周平均工時除以42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再乘以8小時計算。產假、生理假等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和正職勞工相同。

勞動部表示,打工族可在班表排定後,向僱主表示哪幾天要排特休,若僱主不同意,等到年度終了或離職時,僱主應將未休完的特休假折算成薪水發給打工族。至於計算後假期不足一小時部分,由勞資雙方議定。

過去勞動部僅以文宣宣導「依比率給假」,但未規定怎麼算,導致各地打工族投訴不斷,勞動部因此制訂「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明訂換算公式,近日將通知各縣市勞工局輔導企業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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