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股東會攻防訴訟案 林全舌戰林榮錦6大律師

2020-06-1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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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表示,林榮錦曾二度透過友人提出和解,但和解要有合理的條件,沒有條件要如何和解。(蘇仲泓攝)

林全表示,林榮錦曾二度透過友人提出和解,但和解要有合理的條件,沒有條件要如何和解。(蘇仲泓攝)

台灣東洋今天舉行股東會,由於東洋與前董事長林榮錦間有訴訟案進行中,股東會成為訴訟案的攻防戰場,東洋董事長林全與林榮錦律師雙方進行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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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洋前董事長林榮錦將乳癌、卵巢癌及精神分裂症等多項專利新藥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 Inopha AG公司,被控涉嫌掏空東洋新台幣30億元。2017年9月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林榮錦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沒收不法所得;但今年5月底法官二審宣判,無從確認東洋方面的損失,判林榮錦無罪,東洋強調將上訴到底。

東洋今天股東會由董事長林全主持,現場6位律師身分的代理股東積極輪流發言,聚焦在國際授權金、訴訟律師費、與嬌生間的代工合約,以及是否有可能與林榮錦和解等問題。

面對具律師身分的代理股東輪番發言,林全讓對方充分發言,表示東洋坦盪盪,不怕踢館。

但林全也一一點名發言股東的背後身分是代表林榮錦的律師團,強調應先釐清立場,不要透過這場合一直刺探商業機密,雙重身分有違利益衝突。

林全也質疑,「身為對方的律師,雙重角色今天就不該來,應該要考慮自己未來前途,代表對方公司來這裡討論這問題,不覺得很丟臉嗎?」

針對林榮錦訴訟案,林全表示,當時林榮錦將新藥無償授權給瑞士 Inopha AG,東洋為捍衛股東權益提告。對方的律師曾提出和解,但和解需基於合理狀態下。

此次對方律師再次問到和解問題,林全表示,為節省公司訴訟費,如果可以保障公司利益,早點解決問題當然也是好事,當然不希望把人送去關,過去都是朋友,林榮錦也算是個人才,但對方實在太沒有誠意。

林全在股東會後補充表示,林榮錦曾二度透過友人提出和解,但和解要有合理的條件,沒有條件要如何和解;結果反被法院解讀,是東洋在脅迫對方和解。林全說,這次又來談和解,已經被騙二次,再被騙第三次不是呆子嗎,除非有明確的條件。

 

責任編輯/林哲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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