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你的環評大鬆綁,我的環境大災難

2017-05-2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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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大鬆綁後,類似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這種山坡地敏感區蓋住宅的案子,就不必環評,將造成環境大災難。(朱淑娟提供)

環評大鬆綁後,類似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這種山坡地敏感區蓋住宅的案子,就不必環評,將造成環境大災難。(朱淑娟提供)

「環評是經濟的絆腳石」已經變成一句口頭禪,歷任行政院長也樂得拿來當經濟推不動的藉口,而環保署長更像做錯事的小孩,一再鬆綁規定討好別人。但不要忘了,環評的宗旨是「預防及減輕開發對環境的不良影響」,不是在討企業老闆們開心,如果不捍衛這個精神,應該檢討的是環評還有沒有存在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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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環保署長李應元就大刀鬆綁「應實施環評認定標準」,把原來該做環評的開發案,改成不用環評、或是放寬標準,而且趕著7月1日就要公告實施。這些美其名是簡化環評程序,但實質上卻反而造成環境的大災難。

一、都市計畫區蓋集合住宅、都更免環評,環境敏感區大放水

「應實施環評認定標準」是明訂那些開發、區位、規模需要做環評,簡單講,需要環評的都是「開發後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的開發案。這次修正以集合住宅、都更的鬆綁最受矚目,依現行規定,集合住宅、都更只要位於國家公園、自來水保護區、山坡地、特定農業區等敏感地區,一定規模以上要做環評。

修正後,以上應做環評的規定完全排除「都市土地」,未來在都市計畫區蓋集合住宅、都更,不管蓋在那裏都不用環評。目前在國家公園、水源保護區、山坡地等敏感區,就劃了許多都市計畫區,因為區位敏感,開發困難,還有環評把關,就算能開發也會被要求降低規模,一旦取消環評,環境敏感區將全盤放水。

舉台北市「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保護區變住宅區)」開發案,來看看修法後的影響有多大。這個案子開發面積54公頃,位於陽明山標高530公尺的山坡地,區內32%土地坡度高於30%,依台北市政府所訂的「保護區變更住宅區開發要點」,坡度超過30%地區,原則上不准開發及填土。

而且這個開發案涉及汙水、交通、水源等問題無法解決,環評審查通過後不斷被檢舉違法,至今20年還無法開發。一旦環保署修正案通過,類似保變住六之六這樣的開發案,就連環評都不用做了,想怎麼蓋就怎麼蓋。

環保署取消環評的理由是「都市計畫審議項目與環評有重疊」,但都市計畫、環評審查的重點不同,那裏重疊了?過去農委會修水保法放寬水源區管制時也說,「請不要擔心,我們不管,還有很多別的法令在管」。部會間推來推去,就是不問自己盡了職責沒有。而一旦修法通過,無法想像未來自水保護區、山坡地、國家公園、重要濕地…,住宅區會蓋成什麼樣子。

20170517-環保署長李應元17日召開「環保署建構明確、有效率之環評制度」記者會。(顏麟宇攝)
環保署長李應元17日召開「環保署建構明確、有效率之環評制度」記者會。(顏麟宇攝)

二、取消挖填土石方環評規定,掩護非法合法化

另外一個修正重點是土石方量的環評規定。一個開發案挖填土石方量多寡,對開發當地的環境影響很大,因此環評時針對土石方量會嚴格審查,如果土方量太大就不會通過環評,或被要求減量。現行規定,只要挖填土石方達到一定量以上就要做環評。修正後,將有關挖填土石方應環評的規定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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