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30顆安眠藥卻因沒戴口罩遭拒診?貼文瘋狂洗版,藥師提出這不尋常疑點

2020-02-2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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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出現「剛剛我朋友吞了30顆安眠藥…」貼文大量洗版。(示意圖/pixabay)

臉書出現「剛剛我朋友吞了30顆安眠藥…」貼文大量洗版。(示意圖/pixabay)

一名臉書網友於本月22日(星期六)在臉書貼文說:「一位朋友想不開,吞了30顆安眠藥,我送她去急診,竟被趕出來」,更離譜的是文中提到「吞了30顆安眠藥的」好友因為沒有口罩,還「奪門而出」,該網友氣憤地表示:「蔡政府像山上的土匪一樣,搶錢銀搶糧搶女人,土匪都比你有辦事能力。」然而事情並不單純,從那天開始,「吞了30顆安眠藥」像是「宣告我的投票意志」標籤貼文一樣,炸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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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表示,雖然市面上安眠藥種類眾多,成分、效果強度各不同,但都需要有醫師開立處方才能使用,且常態來看,吃30顆安眠藥還能說話走動,應該是極端少見的案例,一般人吞了30顆安眠藥應該已經不醒人事,更遑論「奪門而出」。

(圖/網路截圖)
(圖/網路截圖)

大量相關貼文洗版,網友感覺「怪怪的」

自從去年4月臉書吹起「收購粉專之亂」,加上2020總統大選前,「#宣告我的投票意志」、「#國家賺錢人民分紅」、「#我要好薪情」這3個hashtag大量被應用以來,網友們越來越注意到奇怪這股氛圍,這次的「吞了30顆安眠藥」,因故事前後邏輯對不上、訊息大量洗版,不少網友們感到怪異,不少人在找到訊息源頭後,不斷在底下留言求證。

被問到故事發生在哪家醫院?原發文網友還回覆「松德院區」,雖該條回覆現已刪除,但仍被眼明手快的網友備份下來。但目前仍無法證實是否有發生過這件事。

緊急事件不會硬性要求病患戴口罩,疫情謠言最久關3年

然而松德院區網頁明確指出:「急性藥物中毒(如吞服大量安眠藥或安非他命自殺、海洛因使用過量致昏迷等)屬內科急症,請將患者逕送綜合醫院急診室治療」。

而疾管署指揮中心應變官莊人祥受華視新聞採訪表示緊急事件不會硬性要求病患要戴上口罩,不過家屬還是建議要戴。他也進一步提到,目前尚未接到此件通報,但醫院通常不會因為「沒戴口罩」,而不收治緊急病患。

行政院因應新冠肺炎,訂定「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條例草案中明定,若散播武散肺炎疫情假訊息,包括散播謠言,可適用刑法,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條例施行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而鑑於疫情特殊,草案規定,若散播疫情假訊息,可適用現行刑法或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罰則,最高罰300萬元。

社群惡搞紛紛出爐,小編紛紛玩起「30顆」梗

30之亂發酵以來,各粉專紛紛惡搞,擁有14萬人粉絲的「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就在貼文造句,幽默損了旺仔小饅頭一番,內政部也搭上此波關鍵字,結合詐騙時事宣傳反詐騙專線165,然而新創立的電影品牌「造次映畫」卻在貼文中被粉絲留言「開這種玩笑只會替品牌及電影扣分」,看來要靠這波關鍵字宣傳可不簡單,其中創意拿捏分寸得宜,才能順利替粉專吸粉。

(圖/取自網路)
(圖/取自網路)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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