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中物語:對衰咖,政府可以保留同情的空間

2014-02-1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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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遭衝撞後對肇事司機提起民事求償(吳逸驊攝)

總統府遭衝撞後對肇事司機提起民事求償(吳逸驊攝)

勞工處境到底慘不慘?兩件事值得談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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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助理蔡正一工作七年,採集、鑑定學術研究用魚類標本近三千筆,但因為只有高職畢業,所以七年來不能加薪,不能報加班費,更沒有額外補助,月領20800元,遠不如大學生的22K。研究中心執行長卲廣昭為了能讓他多領點錢,以蔡母之名虛報人頭,結果兩人因此吃上偽造文書官司。

第二,砂石車司機張德正因為個人婚姻官司自認受到不公平對待,衝撞總統府而遭到移送,除了公訴罪刑責外,並破天荒成為第一位被總統府民事求償三百萬的當事人。總統府認為被張德正破壞的古蹟由公帑負擔不符公平正義,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犯的過錯付出代價。

總說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然而,上述兩例司法維繫了「法條的正義」,但似乎不能完全解答「社會正義」的問題。

在蔡正一低薪任職的七年,公務員數度加薪,政府人事成本持續上昇,僅僅中央政府組織改造這兩年,至少增加一萬二千名公務員,人事支出增加70多億。

蔡正一不能加薪,因為他學歷未及大學,因為他是約聘雇員,制度如此他再認真工作都得不到應有的回饋。蔡母以人頭充當臨時工是事實,即使退回冒領的津貼,未來有機會微罪緩罰,都還是留下紀錄。

張德正涉案情狀相對更難得到同情,個人婚姻干公眾何事?根據有限的訊息知道他在犯事前,曾經向總統府兩度陳情無效,事實上,即使貴如總統府也不可能解決個案官司,照張德正的說法是「要用激烈的方式推翻一個爛政府」,換一個角度,如果今天法官判決是對他有利,那麼他的前妻會有什麼方式表達對司法判決的憤怒?

張德正在激憤下看到自己的痛苦,沒看到他人的痛苦,這是平凡人的悲哀,既犯事即難逃刑責。張德正如此,政府卻不必與他一般見識,以公務相關為洩憤對象者所在多有,隨便舉例,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踹破法務部長辦公室大門,國民黨立委邱毅撞破高雄法院玻璃門還因此服刑,但都未遭民事求償,由此二例可說明總統府有主張求償的權利,也有不求償的空間。

政府的存在是為了服務民眾,即令不能解決所有民眾的痛苦,但總要常保一顆柔軟心,理解體會民眾苦痛的根源。如果張德正有三百萬還需要衝撞總統府嗎?以其激憤不平衡之心,遭此求償,難保不會再度做出過激行為,這想必不會是政府所願見。

蔡正一的案子好解決,但顯然不會是單一個案,台北市政府最近為雇員加薪,而新北市與台中響應跟進就是例子。

張德正的案子也很單純,他必須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總統府的求償想來是為了「以儆效尤」,在該案起訴判決並象徵性求償之後,對一個不知道如何處理自己處境的倒楣人,堅持司法正義的馬政府真的可以保留若干同情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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