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咖啡涉攙豆醜聞 總經理繳千萬犯罪所得

2019-11-26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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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圖咖啡經營者馥餘公司在包裝上標示「100%阿拉比卡豆」,卻涉嫌攙偽低價羅布斯塔咖啡豆,目前初估獲取不法利益達新台幣上千萬元。(資料照,取自臉書「西雅圖極品咖啡」)

西雅圖咖啡經營者馥餘公司在包裝上標示「100%阿拉比卡豆」,卻涉嫌攙偽低價羅布斯塔咖啡豆,目前初估獲取不法利益達新台幣上千萬元。(資料照,取自臉書「西雅圖極品咖啡」)

士林地檢署今天指出,西雅圖咖啡宣稱100%阿拉比卡咖啡豆產品,涉嫌攙偽低價羅布斯塔咖啡豆,檢調昨天展開搜索約談行動,劉姓總經理今天繳回犯罪所得新台幣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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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指出,檢察官今年10月間獲悉西雅圖咖啡疑似就其宣稱100%阿拉比卡咖啡豆(下稱A豆)產品,攙偽低價的羅布斯塔咖啡豆(下稱R豆)在市面販售而涉有不法情事,簽分案件調查。

士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北市衛生局等單位,搜索西雅圖咖啡經營者馥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工廠等3處,傳喚劉姓總經理、李姓廠長及何姓員工等3人以及證人3名到場說明。

檢調查出,馥餘公司近年來為降低成本牟取不法利益,向上游公司購買A豆、R豆後,將原僅做為濾掛式咖啡原料使用的R豆,攙入、混充或假冒為A豆,而包裝成「西雅圖Legendary義式綜合2LB」、「西雅圖ESP羅馬綜合深焙咖啡豆」等13項產品。

檢調發現,馥餘公司在包裝上標示「100%阿拉比卡豆」,透過自營的「西雅圖咖啡」直營店、加盟店及家樂福等賣場通路陳列販賣,目前初估獲取不法利益達新台幣上千萬元。

士檢認為,劉男等3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規定,觸犯同法第49條第1項的攙偽食品罪及刑法第255條第1項標示不實罪,嫌疑重大,諭令劉姓總經理、李姓廠長及何姓員工等3人分別以300萬元、20萬元、5萬元交保。

士檢表示,劉姓總經理今天上午即刻繳回犯罪所得1000萬元,且願儘速以馥餘公司名義向消費大眾道歉,表達積極配合調查及辦理後續回收換貨事宜,以示其誠心悔過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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