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忠偉觀點:《辛德勒的名單》與納粹猶太人大屠殺

2019-11-1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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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辛德勒的名單(Schindler

電影《辛德勒的名單(Schindler's List)》講述二戰時猶太人遭受大屠殺,一名德國納粹黨員辛德勒拯救多名猶太人免於迫害。圖為《辛德勒的名單》電影劇照。(圖/作者提供)

《辛德勒的名單(Schindler's List)》是由美國知名的猶太裔導演史蒂芬・史匹堡(Steven Spielberg,1946~)執導,故事的原型則來自澳洲作家湯瑪斯・肯尼利(Thomas Keneally,1935~)的著名小說《辛德勒方舟(再版後改名為──辛德勒的名單)》。這部如史詩般的影片,在1994年舉行的第六十六屆奧斯卡獎(奧斯卡金像獎/Academy Award)中勇奪──【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改編劇本】、【最佳藝術指導】、【最佳攝影】、【最佳剪輯】、【最佳原著音樂】等7項大獎。《辛德勒的名單》是敘述出身德國納粹黨的企業家奧斯卡‧辛德勒(Oskar Schindler,1908~1974)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保護了至少1,200名猶太人免於被納粹屠殺的真實歷史故事。

日耳曼文化當中的排猶傳統

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歐洲人對猶太人的排斥可說是歷史悠久(註一),尤其在德語系國家,「反猶太主義」早已在其文化中扎了根。新教改革之父馬丁・路德(1483~1546)是其中最重要的代表——1517年,馬丁・路德在西歐掀起宗教改革(Reformation)運動,之後就將基督教信仰一分為二,一是一般華人世界俗稱的「天主教(Catholic Church)」、另一則是「基督新教」(Protestant Church,或稱為「改革宗」)。其實馬丁・路德早期是同情猶太人的,他不但在情感上認同由他所鄙視為魔鬼的羅馬天主教會加諸於猶太人身上的痛苦,還不斷的提醒德國人(當時為神聖羅馬帝國)說,耶穌就是猶太人。但在他經過與天主教會的漫長改革爭鬥後,卻將自己的怒氣發洩到無辜的猶太人身上,猶太人成了他口中的「陰險寄生蟲」(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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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馬丁路德。(取自維基百科)
馬丁路德曾同情猶太人受羅馬天主教會的痛苦,但後來,卻視猶太人為「陰險寄生蟲」。(圖/取自維基百科)

而德國近代古典哲學創始人──康德(1724~1804)也曾經透過「剝奪了所有法律和禮儀的純道德宗教」中的一段對話,來倡導「猶太人安樂死」。繼承康德「唯心主義思想」、有「德國國家主義」之父稱號的費希特(1762~1814),不但是第一個否認耶穌為猶太人的德國學者,更認為猶太人如「附生在健康樹上的寄生蟲,吸取其養分,直至大樹枯死」、「即使改教(棄猶太教改信天主教),猶太人仍非德國人」。而有「現代種族主義之父」──哥畢諾(Comte Joseph Arthur de Gobineau,1816~1882)在其著作──《人類種族不平等論》中,更大力吹捧──阿利安人的優秀,尤其強調──阿利安人佔有種族優越之地位,必須保持血統之純淨,否則極易腐化(註三)。

1879年,一位名叫威廉・馬爾(Wilhelm Marr)的德國記者出版了《猶太教戰勝德意志精神》的小冊子,在書中,威廉・馬爾將Anti(反對)和Semitism(閃米特人)這兩個詞組合在一起,創造出「反猶主義(Anti-Semitism)」一詞。這個專有名詞的出現對猶太人來說則預示著更大的災難即將來臨(註四)。1899年,德國英國裔政治哲學、自然科學及華格納傳記作家休斯頓・張伯倫(Houston Stewart Chamberlain,1855~1927)所創作的《19世紀的基礎(Die Grundlagen des neunzehnten Jahrhunderts)》成為二十世紀泛德意志運動的重要參考文獻,也是後來納粹種族政策的重要文獻來源(註五)。種種無知與仇恨逐漸累積,再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慘敗,最後就孕育出希特勒施加於猶太人民族的「瘋狂大屠殺」。

希特勒將排猶思想轉為仇恨猶太主義

1933年1月,通過合法的民主選舉,希特勒(1889~1945)被興登堡總統(1847~1934)任命為總理。1月30日,納粹強佔了德國最大的「全球電影股份公司(UFA -Universum Film AG,通稱烏法電影公司,1917年成立至今)」,並將其轉變成納粹黨的「國策宣傳機構」。透過烏法納粹將德國影視界的猶太人和自由主義者給一一清除乾淨。此後德國電影就成了吹捧希特勒與鼓吹法西斯主義的宣傳工具。2月27日國會大廈遭人縱火,希特勒把它歸咎於共產黨的煽動。因此,他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開始施行新聞檢查,並中止公民自由。3月23日,德國通過《消除人民與國家痛苦法》,根據這一法令的規定,不需經國會允許,執政的納粹黨就可以頒佈並實施任何法令,正式終結西方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民主議會。1934年興登堡死後,希特勒因此成為集──行政、立法、外交大權於一身的獨裁者,威瑪憲法(為近代德國第一部民主憲法)至此已名存實亡。之後他廢止共和國,改稱「德意志第三帝國」,自稱為國家「元首」,開始實行法西斯獨裁專政。

從1933年到1939年,希特勒藉由各種法律的制訂,開始實施迫害猶太人的計畫,這是納粹以政策排猶的第一階段。統計顯示,直到1933年,德國境內約有50萬名猶太人公民,占當時德國總人口的比例不到 1%。其中還有超過10萬名德國猶太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為德軍服務,許多人還曾因英勇作戰而獲頒德國最高榮譽的「鐵十字勳章」。

20191115-大鐵十字勳章──圖片摘自《維基百科》之「鐵十字勳章」(作者提供)
許多猶太人公民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為德軍服務,甚至獲頒象徵最高榮譽的鐵十字勳章(圖/作者提供,取自維基百科)

1933年4月1日,獲得政權的納粹第一次進行了全國性的有計劃反猶行動──抵制猶太人工商業。在發動抵制行動的當天,大批的衝鋒隊員(SA)站在柏林每一間由猶太人經營的商店前。他們在櫥窗上寫滿了「Jude」字樣(德語猶太人),同時將塗著黃黑相間的六角「大衛王星」貼在門上。另外這些人身上都背了一個大型的標語牌,上面寫著:「德國人!為自己抗爭!不要從猶太人那裡買東西。」、「猶太人是我們的災難」等反猶太口號。

1933年4月7日,德國政府頒佈的《重設公職人員法》規定:「非阿利安人血統的政府工作人員沒有退休資格;若為榮譽官員,將被免職。」,同一時間納粹也利用這個法案來對付與肅清政治上的異己。1933年4月17日,德國政府對「非阿利安人」的概念作了解釋如下: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一方為猶太人者即屬非雅利安人。這就是著名的「四分之一猶太血統即為猶太人」的法令解釋。同一年有超過1,200名猶太教授與大學助教遭到大學解聘,大多數選擇流亡到了英美等國。到4月22日,非純種阿利安人的「法定醫療保險」的醫生被趕出「法定醫療保險」醫生協會(德國有兩種醫療保險:「法定醫療保險 GKV」和「私人醫療保險PKV」兩種)。5月10日,德國人公開燒毀許多由猶太學者,包含──佛洛伊德、馬克思、布萊希特、愛因斯坦等所寫──充滿腐敗氣味的各類書籍。7月14日又頒布《遺傳病後代防治法》。

1933年10月4日,德國再頒佈《國家報刊法》,嚴格規定所有德國境內所有編輯都必須為阿利安血統,而且其配偶也不得為猶太人。1934年2月25日,德國頒布軍人必須配戴納粹徽章的命令。28日,德軍正式下令將猶太人逐出軍隊。然反猶政策最為完備的法案是1935年9月15日頒布的《紐倫堡法(全名為:保護德國人血統與榮譽法/Law for the Protection of German Blood and Honor)》,這個法案包含了《德國帝國公民法》和《德國血緣和榮譽保護法》兩部分。前者規定,只有德意志民族或與德意志為同宗血緣的民族才是德意志帝國公民並擁有全部政治權利,而德國境內的其他民族已不再是德意志帝國的全權公民。後者則是稍微放寬了前述1933年有關「非阿利安人」的界定方式,法案中將原有「四分之一猶太血統即為猶太人」給排除掉,重新定義「猶太人」的區分方式:至少有三個猶太裔祖父母,或是信仰猶太教或嫁給猶太人,並有兩個猶太裔祖父母,就稱為「猶太人」,這代表有四分之一猶太血統的人得以倖免。

另《德國帝國公民法》中再度重申──禁止猶太人和亞利安人(日耳曼人)之間的通婚或性關係;猶太人不得雇傭45歲以下的德國婦女爲家庭傭工;禁止猶太人升掛、高舉德國國旗等。之後又陸續頒發了13條補充法令,剝奪了猶太人在德國謀生的權力。

到1936年,有1/5的德國科學家遭到開除,其中有1/4的物理學家,少數仍留在大學裡的猶太教授,則成了學生公開侮辱的對象。到在1939年9月時,德國已將猶太人從──大學、科研機構和經濟領域清除乾淨。即使在日常公共生活中,德國政府也在猶太人和阿利安人之間建立起一道藩籬:因此猶太人被禁止出入劇院、博物館、游泳池等公共場所;也被禁止參加各項體育比賽;被禁止擁有汽車牌照、電話和收音機;甚至連猶太人式的姓名都被禁用……猶太人又重新回到了十九世紀以前的「隔離區(Ghetto)」時代(註六),同時在國際間也出現了大批的猶太難民。此時整個德國帶有種族主義色彩且涉及猶太人的法律、條例、規定、實施細則和公告已達1,500餘項,德國人反猶太的氣氛已經陷入歇斯底里的狀態。

20191115-1933年4月1日,納粹衝鋒隊號召國家抵制猶太商貨。這些部隊在柏林的猶太人開的百貨商店前聚集,標牌上寫道:「德國人!為自己抗爭!不要從猶太人那裡買東西。(作者提供,取自《維基百科》之「猶太人大屠殺」))
納粹獲得政權後進行首次全國性的反猶行動——抵制猶太人的工商業,納粹衝鋒隊在猶太人開的百貨商店前表示「德國人!為自己抗爭!不要從猶太人那裡買東西」。(圖/作者提供,取自維基百科)

歐美各國袖手旁觀,讓納粹肆無忌憚的展開猶太大屠殺

其實早在1938年3月──德國併吞奧地利並開始著手驅離其境內20萬猶太人時,美國即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為了防止難民問題進一步擴大,於是由美國總統(小)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1882~1945)在1938年7月於法國靠近瑞士邊境的小鎮埃維昂,召集了32國家140個代表一起來討論猶太難民問題,但在為期9天的會議中(從7月6日到7月15日)並未達任何具體結果,甚至也未能通過一份譴責德國虐待猶太人的決議,後世的歷史學家就不客氣的批評──整個會議根本不是用來幫助猶太人的,而是來阻止他們移民到自己的國家。

唯一的成果是協助了上百位猶太人移居至加勒比海的多明尼加。12月,英國政府同意收容10,000名德國猶太裔兒童。對於會議結果希特勒是語帶諷刺的說:「這是一齣令人羞恥的鬧劇。今天,人們已經看到,整個民主世界是如何對這個被貧窮折磨的猶太民族施加同情的。這個民族遇到的只是一些鐵石心腸地拋棄他們所宣稱的義務和幫助的國家」。因此美國雖然於1938年8月3日成立了──「國際政治難民委員會」,但仍只有與德國進行談判,並未有任何實質作為。失去耐心的德國人開始蠢蠢欲動。10月德國驅逐1.8萬名猶太人到波蘭,這導致了11月9~10日的「碎玻璃之夜」──納粹黨人就利用法國猶太裔青年葛林斯班(Herschel Grynszpan)在7日清晨槍殺德國駐巴黎參事這一事件(註七),掀起了大規模的排猶行動,有計劃的關押與驅趕境內的猶太人。

當時德國人至少將其境內的35,000多名猶太男性被關進了集中營,之後納粹排猶的手段與措施轉為全面性、系統化,而且更加無情與殘酷。1939年9月德國入侵波蘭之後,希特勒還試圖與法、英兩國談判,希望能疏散德國境內猶太人,但同樣遭到英國首相張伯倫的拒絕。而美國也以《1924年移民法》為由,拒絕放鬆移民限額。只是這並不包含知識移民,也就是說美國雖然不放鬆猶太移民的限制額度,但對於猶太知識分子,尤其是來自德國的猶太裔高階科學家等,美國人則是張開雙臂熱烈歡迎的。根據美國學者估算,僅在1933~1944年,從歐洲移民美國的知識份子就至少有22,842人,另外還有25,535名專業教師的移入,像發明的《相對論(Theory of relativity)》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1879~1955)與有原子彈之父稱謂的歐本海默(Julius Robert Oppenheimer,1904~1967)等…就是在這個時候移入美國的。

20191115-被關在納粹集中營裡的猶太兒童。(作者提供)
當時被關在納粹集中營裡的猶太兒童。(圖/作者提供)

除了猶太人,納粹也屠殺其他種族

因此從1939年初開始,納粹排猶政策進入了第二個階段,一直持續到1941年德國入侵蘇聯前夕。而這個階段,納粹主要限縮──猶太人在德國的生存權利與規劃驅離太人,即將猶太人移出歐洲。因此1940年6月17日,德國打敗法國之後,有「死刑執行者」之稱的──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1906~1962),便計劃將所有猶太人轉移到法屬的馬達加斯加島(Madagascar),但因為英國不同意解除海上封鎖因而做罷。1940年11月25日,法國新成立的傀儡維琪(Vichy)政府透過大使希望美國能考慮接納當時正滯留在法國的德國猶太難民,這項提議,在12月21日也遭到美國國務卿科德爾․赫爾(Cordell Hull,1871~1955)的拒絕。

1941年6月,納粹分子終於失去了耐性,他們先下令禁止境內猶太人離開,接著就開始屠殺猶太人。從1941年到1945年納粹德國投降為止,這就是納粹排猶的最後階段,也就是人們俗稱的「大屠殺」時期。至1941年12月為止,德國在波蘭的──奧許維茲、貝爾契克、凱姆諾、馬德尼克、蘇畢柏、特本林卡等地興建了6個大型集中營,到德國投降之後統計,全歐洲有1.0006萬座大小不一的各式營區(包含──集中營、滅絕營、勞動營、外國工人營、犯罪營、成人和兒童營等,註八)。為方便運輸猶太人,因此這些集中營都大多建於鐵路的交匯點。

在1942年1月20日柏林西南區舉行的「萬湖(又譯為:旺湖)會議(Wannsee Konferens)」中,納粹落實了「猶太人問題最終解決方案」──決定將滯留於歐洲的猶太人──「消滅」(extermination)和「毀滅」(annihilation)(即「大規模謀殺」)。30日,希特勒在柏林運動場發表演說時宣稱:「歷史上最邪惡的敵人即將被消滅……戰爭將隨著猶太人的被滅絕而告結束」(註九)。總計整個二戰期間,納粹總共殺害了約600萬歐洲猶太人,約佔歐洲猶太人人口的2/3,其中包括150萬名兒童(註十)。

除了猶太人被無情的屠殺外,德國種族政策也必須為──240多萬名波蘭人、160多萬名俄羅斯人、300萬名烏克蘭人、140多萬名白俄羅斯人、20多萬名吉普賽人(今稱:羅姆人/Roma,約10~14世紀由印度遷到歐洲羅姆)、1,500多名耶和華見證人(曾稱「聖經研究者」,屬非主流基督教派)被屠殺來負責。追本溯源,希特勒的「種族清洗」政策其實是受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土耳其人對亞美尼亞(Armenia)人所施行的滅絕政策的啟發,估計從1915年至1917年間,土耳其人趁歐陸大戰而無暇他顧時,殺害了境內超過150萬的亞美尼亞人,最簡單的原因就只是因為雙方的信仰不同──土耳其是傳統伊斯蘭國家,而亞美尼亞則是世界第一個將基督教列為國教的國家,大多數亞美尼亞人認為自己是《聖經》中所講的大洪水倖存者諾亞的後裔。

同樣的,俄羅斯在史達林的恐怖統治下,也有超過150萬名的少數民族遭其無情的殺害。而納粹屠殺猶太人除了是傳統歐洲人對猶太人的偏見所引起的外,實際上還有一個不為人知的理由是——覬覦猶太人所擁有的財富所致,因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敗的德國從戰勝國手上接下一張天文數字的賠款帳單,再加上1929年的華爾街股市崩盤(Stock Market Crash of 1929)所導致的世界性經濟危機,嚴重打擊了德國,使其工業生產倒退到到十九世紀末的水平。嚴重衰退的經濟危機不僅激化了國內的階級矛盾,而且刺激了壟斷資產階級對外擴張的野心。希特勒因此疾呼:「德意志民族必須從掠奪的土地和生產空間中尋找出路」。

20191115-史達林。(取自維基百科)
俄羅斯在史達林的統治下,也曾大量迫害少數民族。(圖/取自維基百科)

然而,要建立一個大德意志民族的日耳曼帝國的侵略計劃需要巨額資金。在國力衰落的情況下,把手伸向富有的猶太人成為了他們的理所當然。根據最新的研究顯示:當年納粹從德國猶太人手中奪取的財富高達80~130億美金之間,這還不包含許多難以計數的土地。這金額若換算現在的幣值,那是驚人的天價數字。

美國直到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的1945年,杜魯門總統才以行政命令接納了4萬名難民,其中包含了2.8萬名猶太人。然後人數逐年增加,到1948年《戰爭難民法》截止日期後,1950年美國仍舊依《戰爭難民法修正案》接納了5.6萬名猶太人。統計到2012年為止,美國猶太人口估計在550萬至800萬之間,占美國總人口的1.7%至2.6%(註十一)。

另根據以色列中央統計局(Central Bureau of Statistics,2011)的資料,包含以色列本土以及占領區(occupied territories)屯墾人口,2011年6月底以色列全國總人口為7,759,300人。其中,猶太人約有580多萬人,佔總人口約75.3%;而阿拉伯人(主要為原住於此的巴勒斯坦人及少數貝都因人、德魯茲人)約佔總人口的20.5%,估計有159萬人。另外,還有其他族群人口則有 4.2%(註十二)。

戰後德國人誠心反省、賠償從不討價還價

1952年,德國(西德)以(以色列)兩國簽訂了《盧森堡條約》。雙方最終達成的協議規定,聯邦德國向以色列政府支付價值30億馬克賠償,向猶太人「要求賠償聯合會」支付價值4.5億馬克的賠償用於救助世界各地遭受納粹迫害的猶太人,支付賠償的年限為12到14年。德國最終不折不扣地執行了條約,1966年賠償正式完成,促進了以色列經濟的起飛。在此期間,德國通過了兩部法律來保障賠償依法進行。1956年德國通過了《聯邦賠償法》,個人賠償由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承擔。1957年聯邦議院又通過了《聯邦財產返還法》,為戰爭受害者通過德國法庭收回自己的財產提供了法律依據……總計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少支付了至少640億歐元的賠償金(註十三)。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納粹滅絕和殺害猶太人的方法大體說來包含──「集體槍殺」、「無痛苦致死術」、「科學絕育術」以及「毒藥注射法」等殘忍手段。除了屠殺猶太人外,德國人在──「淨化日耳曼種族(種族淨化政策)」的T-4計畫(Aktion T4)中,也殘忍的屠殺十幾萬名德國境內非猶太裔的──精神病患、殘障人士(包含智障者)、肺結核患者、中風者……。不過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當納粹的大屠殺罪刑遭人公布後,一項調查顯示,仍有1/5的德國人認同希特勒如此對待猶太人,另有1/5的德國人大致上同意,但覺得希特勒做的有點超過。

不過隨著法令與教育,德國人開始以懺悔的態度對待其所犯下的屠殺罪刑,透過一次又一次的道歉,一次又一次的賠償,一次又一次的對話,洗心革面的德國人讓猶太人重獲人格與民族的尊嚴,不但化解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所結下的種族清洗仇恨,德國也成為今日以色列在歐盟中最友善且忠實的盟友。到21世紀初,德國全境仍住了有11~20餘萬猶太人(註十四),雖比不上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的50多萬猶太人口,但德國卻是現今歐洲唯一一個猶太社群呈正增長的國家。另外有許多歷史學家認為,如果當時美、英、法等國同意接受這些被納粹排除的猶太難民,甚至只有其中一部分(幾十萬人),便不會出現今日中東的紛紛擾擾!

猶太人之間的黑白種族歧視

因為長期與歐洲人通婚混血的關係,一般我們看到的猶太人,大多與歐洲白人沒有明顯的外表差異,當然其中具有中東閃族外型特徵的猶太人也不在少數(註十五),而他們都被視為廣義的白種人(White People)。不過目前在以色列定居的還有一支人數較少的黑皮膚猶太人──法拉夏(Falasha)猶太人,法拉夏在衣索比亞語裡是「外來人」或「陌生人」之意。法拉夏猶太人又稱貝塔以色列人,是信奉猶太教的衣索比亞人,對外他們自稱為:迷失的以色列部落(Beta Israel,loft tribe of Israel)。這些人最早是在1790年左右被蘇格蘭探險家詹姆斯․布魯斯(James Weddell,1787~1834)發覺與紀錄。1905年,受猶太長老會的委託,波蘭籍的猶太人類學家雅格布․弗特諾維奇專程前往考察,他從學術的角度最終確認了黑皮膚的法拉夏人具有猶太血統。

為了解救這些在衣索比亞受到壓迫的黑種猶太同胞。以色列在1970年通過《返國法》,之後分別在1984年及1991年將這批猶太人接回以色列居住。但匪夷所思的是,這些黑皮膚的猶太同胞回到以色列之後,並沒有擺脫當年在伊索匹亞居住時因為信奉猶太教而遭人歧視的二等公民地位,最主要而簡單的原因其實就是因為身上的黑皮膚與經濟地位低下所致。保守派的猶太經師(rabbis)誣指法拉夏人是「不純粹」的猶太人,要求他們參加「特殊」的淨化儀式。更多的白種猶太人視這些黑種猶太人為異端,甚至認為他們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猶太人。

20191115-法拉夏猶太人又稱貝塔以色列人,是信奉猶太教的衣索比亞人。(取自維基百科)
信奉猶太教的衣索比亞人「法拉夏猶太人」(又稱貝塔以色列人),返回以色列居住後,仍無法擺脫受到歧視的不平等待遇。(圖/取自維基百科)

最令法拉夏人不舒服的是,在現今以色列的法律中,定居於以色列的猶太人並非一定要信奉猶太教,也就是說,以色列人得享有宗教自由。但法拉夏人以色列人卻成了唯一的例外——他們在踏上這片「祖國的土地」之初就被要求必須信奉「純正的猶太教」,如果被認為「信仰不純正」的人就不能享受公民權,不但無法找工作,要被培訓、監督和考核直到「信仰合格」為止。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在1991年5月,當年以色列雖成功撤出17,000名衣索比亞法拉夏猶太人,但卻將他們圈在美國駐衣索比亞大使館外紮營多日接受審查,結果有3,000多名法拉夏猶太人因被發現曾經改信基督教,而遭到以色列拒絕入境。由於根深蒂固的歧視無所不在,以色列官方血庫還曾經以衣索比亞法拉夏猶太人感染愛滋病毒的機率是一般以色列人的40倍為由,銷毀了衣索比亞法拉夏猶太人所捐贈的血液(同註十四)。

不可否認的是,這批由非洲移回以色列居住的法拉夏以色列人,其平均收入低於全以色列平均水準35%,再加上教育程度也低於一般以色列人,因此法拉夏人不管是受教育或視就業,甚至婚姻住居都受到許多歧視。也就是說,當年受到歐洲人或是納粹隔離、排斥、屠殺猶太人,在獨立建國之後並沒有完全革除種族歧視的惡習,在國內一樣有嚴重的膚色歧視問題,這說明了——所謂的種族歧視——並不一定來自是血統或是文化的差異,實際上是來自人類本身根深蒂固的無知與偏執而已。

20191115-挽救至少1,200名猶太人性命的德國納粹黨員辛德勒。(作者提供)
挽救至少1200名猶太人性命的德國納粹黨員辛德勒。(圖/作者提供)
20191115-辛德勒位於耶路撒冷的墓園(作者提供)
辛德勒位於耶路撒冷的墓園。(圖/作者提供)
20191115-辛德勒位於耶路撒冷的的墓碑(作者提供)
辛德勒位於耶路撒冷的的墓碑。(圖/作者提供)
20191115-「最後解決」前後的猶太人人口比例。(作者提供,參見--張倩紅、張少華:《猶太人千年史》(北京大學出版社),p210。)
「最後解決」前後的猶太人人口比例。(圖/作者提供,參見——張倩紅、張少華:《猶太人千年史》(北京大學出版社),p210。)

*作者為中正理工學院專科班畢,自由作家。

附註:

(註一)自羅馬帝國狄奧多西一世(Theodosius I,347~395,也被稱作狄奧多西大帝,在位期間379~395)在西元380年定基督教爲國敎之後,歐洲人反猶運動日趨激烈,羅馬人不但屢次下令禁止猶太異敎徒之活動,還沒收其財產,連通婚及蓄奴(信奉基督敎者)都被取締。

狄奧多西一世當時公布的諭旨指出──基督教的信仰是值得全羅馬帝國人民、值得所有有思想的人、值得所有有智慧的人去接納的一個信仰。雖然諭旨沒有明確的說,要強制制定基督教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但它作為皇帝的命令方式發布,自然帶動了整個帝國改宗信仰的氣氛與風向。

而基督教最初、最偉大的猶太裔傳教士──聖保羅(St Paul),他認為猶太教是一個過時的宗教,因此他非常努力地勸服追隨他的猶太人皈依基督教,聖保羅對他們說:「兄弟們,為了以色列,我對上帝的希望和祈禱是猶太人可以得到拯救。」然而,猶太人卻依然對「上帝的正義一無所知」。聖保羅借上帝之口說:「我整天都向一個不服從、不買帳的民族伸開我的雙手。」猶太人堅定地相絕承認耶穌是救世主,他們頑固地堅守他們錯誤的信仰。他們拒絕皈依基督教的頑固,以及人們越來越相信他們是殺害基督的罪人的信念,都激怒了基督徒,最後就成了週期性敵意的爆發。

參見──克勞斯․P․費舍爾(佘江濤譯):《強迫症的歷史:德國人的猶太恐懼症與大屠殺》(譯林出版社),p28~29。

(註二)被稱為新教改革之父的馬丁․路德,是個神經質的天才,歷史學家形容他,它具有本質上屬於中世紀的思想,他以徹底的、毫不含糊的、來自對絕對之物深且需求的對立觀點看待世界。也就是說,一旦讓他發現他認同的真理,他就會毫無顧忌的以尖酸科薄的言論去挖苦和鄙視去譴責這些所有不符合他觀點的言論和做法。他在1523年寫的《耶穌基督生來是猶太人》一本小冊子中呼籲要善待猶太人,當然他的目的是希望猶太人能放棄猶太教而皈依基督教。但在他在經過與天主教會的漫長改革爭鬥後,他卻將自己的怒氣發洩到猶太人身上,猶太人成了他口中的「陰險寄生蟲」。甚至主張要燒毀猶太人的教會和學校、房屋、沒收《塔木德經(即猶太法典/Talmud)》…最後更激進的要求要將猶太人當成瘋狗一樣而被逐出德國。

(註三)哥畢諾為系出法國波爾多之貴族世家,身受華格納知種族主義影響。哥畢諾原本並不反對各種族混血結合,他曾指出──阿利安人原來知覺遲鈍,缺乏想像力,後注入少量外族血尤以和閃族新血輪之融合,造成古希臘哲學與藝術輝煌成就。但過度且長期的混血反而會使民族性變質、創造力衰退,最後就是自我毁滅,如法國大革命卽民族墮落之結果。同樣的阿利安人與黃種人、黑種人通婚,一樣會產生退化(degeneration)現象,與其他白種人通婚亦然,因此混血必須適可而止。哥畢諾以1848年「二月革命」及1870年「普法戰爭」所帶來之動亂,詮釋爲混血過於持久所致,使歐洲文化步向厄運,此即十九世紀末期出現「世紀末」(Fin-de-siècle)心態之歷史背景。阿利安人爲占有種族優越之地位,必須保持血統之史背景純淨,否則極易腐化,因種族先天之秉賦卽不平等。特殊的是法國人並不接受哥畢諾的種族理論,嗤為現代迷信,但傳到德國後卻意外成為思想主流。

而近代種族主義與優生學的創始人──達爾文的表弟法蘭西斯․高爾頓爵士(Sir Francis Galton,1822~1911)則認為,「在鑄造個人性格時,遺傳的作用高於環境」。他在1883年率先使用「優生學」(eugenics)一詞。在他於1869年的著作《遺傳的天才》(Hereditary Genius)中,高爾頓主張人類的才能是能夠透過遺傳延續的。

他和朋友卡爾․皮爾森(Karl Pearson,1857~1936)共同呼籲──民族同心協力去繁衍一個優人一等的種族,方法是鼓勵適者生育,同時假如是必需的話,採用絕育的手段阻止那些虛弱的、無能力的、患病者生育。

參見──

(Ⅰ)周健:《國際反猶主義之探討》(臺灣商務印書館),p50~51。

(Ⅱ)維基《中文百科》之【法蘭西斯․高爾頓】。

(Ⅲ)克勞斯․P․費舍爾(佘江濤譯):《強迫症的歷史:德國人的猶太恐懼症與大屠殺》(譯林出版社),p49~50。

(註四)參見--張倩紅、張少華:《猶太人千年史》(北京大學出版社),p194。

(註五)參見--中文《維基百科》之【休斯頓․斯圖爾特‧張伯倫】。

(註六)所謂的猶太隔離區,最早應該在1280年於北非摩洛哥的出現,當時摩洛哥的穆斯林稱其為「米拉赫」,所有非穆斯林的猶太人被限制生活在一個狹小的區域內與城市的其他部份隔絕。猶太人被禁止擁有武器、在法庭作證和騎馬。他們被迫穿著特殊衣服(識別猶太人的黃色徽章起源於巴格達,而非納粹時期的德國),並且不得接近特定街道和建築物,如果路上遇到伊斯蘭教徒,猶太人只能從被伊斯蘭教徒視為不潔的左側通過,同時雙眼必須垂視地面,否則將遭酷刑甚至死刑。伊斯蘭教孩子們會以石塊投擲猶太人,並吐口水羞辱,這已成為當地風俗的一部份。

同樣的,古世紀歐洲猶太人一樣有居住區域的限制,但最早出現「猶太人區」(ghetto,隔離區、隔都)的稱呼是在1516年的威尼斯王國──西方語言的詞彙「ghetto」就是由中世紀威尼斯共和國的猶太區名稱而來。之後歐洲各國紛紛效法,在各地建立起許多大小不一的猶太隔離區。拿破崙掌權後,法國國民議會宣布廢除了舊有法律對於猶太人的限制,在1791年9月21日解放了法國猶太人,之後隨拿破崙軍隊的四處征戰,歐洲各地的猶太人也陸續被宣布解放,不過這期間許多地區解放與保守(限制)猶太人的行動是隨著法國勢力的興衰而不斷衝突,整個解放行動一直到1919年──葡萄牙宣布解放猶太人才算完成,從此猶太人才完全脫離了牢籠,以其特有的經商能力,逐漸成為影響歐洲政治經濟的重要角色,這情況在經濟與工業快速發展的德國更明顯。猶太人在商業活動之外,於哲學、音樂、文學和科學及醫學中找到了更大的發展空間,許多猶太人開始脫離傳統猶太教的信仰與束縛,皈依維新教信徒,最後完全融入德國或其他歐洲(東歐與俄國除外)社會當中。

參見──

(Ⅰ)中文《維基百科》之【猶太區】。

(Ⅱ)山姆.哈里斯(孔繁鐘譯):《信仰的終結:宗教、恐怖行動及理性的未來(The End of Faith: Religion, Terror, and the Future of Reason)》(八旗文化),p147。

(註七)原本葛林斯班(Herschel Grynszpan)是想刺殺德國駐法國大使魏爾柴克,但因不認識誰是大使,結果就隨意向一名大使館的低階參事拉斯連開兩槍,雖然希特勒特別派出兩名御醫到法國搶救,但最後拉斯仍因傷重不治死亡。

參見──周健:《國際反猶主義之探討》(臺灣商務印書館),p69。

(註八)參見──克勞斯‧P․費舍爾(佘江濤譯)《強迫症的歷史:德國人的猶太恐懼症與大屠殺》(譯林出版社),p237。

(註九)參見──紀宗安、何新華:《粹德國排猶政策的演變及根源探析》(暨南大學學報2003年5月/第25卷第3期)。

(註十)參見──周健:《國際反猶主義之探討》(臺灣商務印書館),p81~84。

根據書上所列之三份統計表顯示,被屠殺之猶太人總數相差約達100萬人,期間是否隱含某種程度之誇張或隱匿,恐怕永遠無法釐清。

(註十一)美國2012年猶太族裔人口統計分類──

核心猶太人口:5,425,000 、擴大的猶太人口 (含猶太人的非猶太裔親屬):6,721,680。

參見──中文《維基百科》之【美國猶太人】。

(註十二)參見──謝國斌:《以色列的族群政治》(臺灣國際研究季刊/第八卷第一期/2012年春季號),p103~131。(作者為私立興國管理學院(現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註十三)參見──高美:《揭秘:德國究竟為二戰賠了多少錢?》(《人民網》)。

(註十四)參見--

(Ⅰ)中文《維基百科》之【猶太人】。

(Ⅱ)劉俞妗:《為納粹大屠殺道歉的德國,如今仍有反猶太風潮!猶太人青少年大使努力解開種族歧視死結》(風傳媒)。

「目前德國人口約8,280萬,猶太人只有20萬左右,而首都柏林是最大的猶太族群聚集處,市內有約4萬名猶太人。在希特勒(Adolf Hitler)和納粹黨上台之前,德國境內的猶太人口約為50萬。現今在德的猶太人大多為前蘇聯移民,他們在1989年柏林圍牆倒塌之際,德國接納了部分在蘇聯飽受迫害的猶太人,外界視其為種族屠殺的補償行為。」

(註十五)由於古代猶太教為優勢宗教,因此在第二聖殿時期(The Second Temple Period)結束前(第二聖殿時期,是指公元前516年到公元70年,耶路撒冷的第二聖殿存在的時期),一直都接納外幫人改宗,改宗的族群主要有兩個:(1)與外邦人通婚,子女全信猶太教、(2)把大量奴僕強制改宗,維護猶太族的飲食,符合律法規定的純潔性。經由200年的傳教,猶太教擴及整個地中海地區。西元一世紀末時,羅馬帝國內的猶太人總數約420萬,約占帝國人口的6,000萬的7%。估算當時猶太人口的成長率,北非猶太人平均每年多0.82至0.83個比分比。透過現代基因科技檢測顯示,歐洲猶太人和非閃族、南歐民族混血的程度很高,表示歐洲猶太人的異族通婚是常態。然而在中東(伊拉克與伊朗)的猶太人,則很少(與外邦或外族)通婚混血。

然就Y染色體研究結果也表明,全球的猶太人族群的基因與庫德人、敘利亞人以及巴勒斯坦人有比較相近的關係。

參見--
(Ⅰ)賴建誠、蘇鵬元:《教堂經濟學:宗教史上的競爭策略》(貓頭鷹出版),p76~77。
(Ⅱ)中文《維基百科》之【猶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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