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鴻源觀點:台灣女孩Angel的流浪者之歌

2019-09-0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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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藝人Angel不顧父母的反對,毅然決然放棄律師考試,拿起小提琴走向街頭,用美妙的音樂帶給人們感動。(資料照,取自Angel of violin臉書)

街頭藝人Angel不顧父母的反對,毅然決然放棄律師考試,拿起小提琴走向街頭,用美妙的音樂帶給人們感動。(資料照,取自Angel of violin臉書)

近年來,世界各地紛擾不安,有人憂傷,有人絕望,有人面臨死亡的威脅或家園的破壞,人心惶惶的社會頓時失去了安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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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只有音樂是最能撫慰人心的解藥,畢竟音樂是美化社會、貢獻社會的橋樑,透過音符可以親近每個人的內心,增加人與人的情感。音樂可以讓人們在遇到挫折的時候,幫助他們克服心靈的低潮,從黑暗幽谷走向光明的桃花源。

近年來,淡水街頭或台北信義區,常見到一位美女藝人在拉小提琴,她的英文名叫Angel,人如其名,留著烏黑長髮,身材纖細瘦長,帶點仙氣,每首曲子結束時,總向觀眾報以一抹淡淡甜笑,讓人如癡如醉。

她高中念中山女中,大學是台北大學法律系,自小就被歸類為只會讀書的乖乖牌,父母對她期望很高,希望她當律師或法官。問她為何想當街頭藝人?她說:「雖然我個性感覺好像乖乖、靜靜的,但其實我是一個蠻喜歡挑戰跟變化的人。」

拉小提琴一直是她讀書時期紓壓的方式,大學畢業為了自行籌措律師考試的費用,開始嘗試到街頭表演,這可是要有十足的勇氣,畢竟她是一位從小只會讀書與考試不問世事的小女生,如今要面對眾多陌生觀眾,可非一般人所能做得到。

談起當初放棄律師考試時爸媽的反應,她說:「我只記得媽媽說她栽培我4年念完法律系,我的決定讓她很心痛」。她爸爸更認為街頭藝人會喝酒、吸毒,不是很體面的工作。顯然他們對此行有成見。得不到家人的肯定和支持,讓她長達半年幾乎放逐自己,流浪在外,不敢回家。

街頭的表演是殘酷的,她回憶第一次表演,「那是個很冷的冬天,我心裡很害怕,拉琴時手一直抖,呼吸都快呼不上來。」她也曾遇過有人說:「拉這樣,怎麼還敢出來拉琴?」她卻沒有被打倒,反而認為是一種刺激,更常去找老師練琴,讓自己不斷進步。她認為對自己的夢想要堅持,不必太在意他人的眼光,畢竟在追尋夢想的路上,不會永遠順利,但要保持樂觀,永遠記住讓你感動的時刻

令她感動的時刻是,她說:「當時有個媽媽帶著小孩,走過來跟我說:『加油,我相信妳一定會成功的』,她是第一個打賞我的人,我一直印象很深刻。」她永遠記住這個讓她感動的時刻,也是這次表演在她心底種下夢想的嫩芽。

她也曾到歐美各國表演,只因無法申請街頭藝人證照,因此被警察趕是常事。她曾遇過有人把她的打賞金全搶走,讓她懊惱一時。但有次在維也納街頭演奏「卡農」時,有隻雪地狼犬躺在旁邊跟她一搭一唱,逗樂所有圍觀者,十分有趣。這些在異鄉各種酸甜苦辣的經驗,促使她更堅定一步步實踐「將音樂分享給世界」的夢想,這不是「有夢最美,希望相隨」的最佳寫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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