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林全不要得了便宜又賣乖

2016-05-31 08:20

? 人氣

行政院長主持治安會報,直言對太陽花撤告與基層員警士氣受打擊,「不知邏輯在哪?」(圖為林全拜會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蔡耀徵攝)

行政院長主持治安會報,直言對太陽花撤告與基層員警士氣受打擊,「不知邏輯在哪?」(圖為林全拜會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蔡耀徵攝)

行政院長林全召開上任後首次治安會報,對蔡政府就任行政院第一件公文就對太陽花學運撤告,有人認為打擊員警士氣,林全直言,「我不知道邏輯在哪裡」。與會警政首長沒有人敢於抗辯,如果新政府肯用一點心,當知道第一線執勤員警聽命行事,執行任務,上級長官要撤告,他們沒有一句話敢多言,但是,上級不能不知道,這些受命執勤的員警也還在司法訴訟中。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林全是財經學者,對他而言,可以不計較撤告到底是法律問題還是政治問題,他的著眼點是解決問題。但是,此刻身為行政院長,他要照顧的除了二年前的學生感情,還要考量警察團隊的感情。

回顧兩年前的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路過並騷擾行政院,直闖官署,學生的理想是對抗黑箱服貿,員警的任務是守護官署,各居其位各司其職各秉立場,行政院撤告維護了學生的理念,但是,這屬告訴乃論部份,公訴罪部份還得看檢察官是否放棄起訴,學運團體要求涉訟的所有案件均不起訴或撤回結案,此外,學運團體已經對政府提出國家賠償之訴,並要求行政院必須公開「三二三政院事件」的調查結果,除調查「施暴員警身份」,並揭露該次行動由上而下的指揮鏈,除供司法審判使用外,應撰寫為報告書,並提交予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作為補充意見。

換言之,在蔡政府撤告的邏輯下,至少三二三事件執行驅離任務的員警身份可能必須公布,更可能遭到處分,甚至難免國家必須賠償,事實上,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已於去年八月判決台北市政府應賠償台中地區的理化老師林明慧三十萬元;民間司改會已經為其他三十一人提出千萬以上的國家賠償,行政院對學運撤告,並未換得學運團體的相對回應,想像得到,抗爭與維持秩序的兩方,在司法程序依舊必須進行的過程中,憤怒不可能消退。

20160531-SMG0045-008-立院外民眾抗議美豬-與警方隔門對峙-陳明仁攝.jpg
行政院長林全首次施政總質詢,立院外民眾抗議美豬,與警方隔門對峙,這一次員警保護的是「綠政府」了。(陳明仁攝)

對學生而言,是秉持理念反抗不公義的政府;對員警而言,連理念都談不上,他們的任務就是保護官署、維持秩序;各秉立場沒有一方是錯的,執勤是否過當?的確需要進一步調查,衡酌比例原則,做為行政院長、內政部長的直屬長官,在調查未出爐前,林全就算不顧慮員警的情緒,也要謹守中立原則,哪有開口就說「不知邏輯在哪?」

林全理應明白,做為行政院長,他的官署,任命他的蔡英文總統的總統府和官邸都是員警要保護的「最高機關」,所以林全才會一大段闡述員警的任務:

「警員工作是執法、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他們根據法律規定執法,沒有法律規定就根據命令,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命令,就視現場狀況而定。如果法律規範有錯,造成執法不當,就應該修法;如果命令不當,造成執法不當,要檢討發布命令的人;只有在現場判斷上刻意違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原則,才屬於警員的問題。警員只要根據法律執法,貫徹命令就好了。」

請問,撤告前修法了沒?調查出來了沒?到底是法有問題還是指揮有問題?召開第一次治安會報的林全,至少要想清楚「根據法律執法」,員警驅離強占官署者哪一點違了法?哪一點違背了指揮命令?林全質疑撤告與員警土氣低落沒有邏輯上的關聯,因為他沒有費心體會執法員警不知自己錯在何處。行政院撤告是對的,但不能以「這是政治問題」一語帶過,基層員警不必為此士氣低落也是對的,但要上級長官拍胸脯告訴他們,所有的司法程序,即使政府經過政黨輪替,法律並未變更前,政府一律協助之。

蔡政府即使受惠於太陽花運動而勝選,但不要忘記就任前凱道抗議的社運團體只因為就職慶祝大典彩排的社運標語,大聲痛罵新政府「狂妄!狂妄!再狂妄!」就職典禮場外持秩序的就是基層員警!他們容或是一群不能有臉孔的群體,但是,他們還是有心有肺有悲有喜有怨有怒的尋常人,林全要談邏輯,可以,邏輯是通論不會因個案而轉彎,就像法律是一把尺,不能有雙重標準,千萬國賠,台灣承受得起,但好歹給他們一個道理。

喜歡這篇文章嗎?

主筆室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