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孔傑榮(傑瑞)相識於 1962年,當時我還在哈佛大學讀本科。那時他剛接受挑戰,轉向研究中國法律。我對他的背景知之甚少,更不明白他在那個年代投身中國法學研究需要冒多大的風險。在那樣的時代背景下,美國人幾乎沒有理由去研究中國:那是一個貧窮、封閉且信奉共產主義的國家,是我們的敵國;那是一個我們無法造訪、無法經商的地方,更是一個對外釋放資訊極其匱乏的地方—對於當時幾乎不具備實質作用的法律領域而言,情況尤為如此。
我當時主修中國近代史,僅僅是因為出於好奇,而哈佛又是少數能提供此課程的地方。至於將中國研究作為終身事業,那是我後來才一步步發展出來的。然而,傑瑞在那時就已決定以此作為他事業的賭注。
正如他的回憶錄所示,這是一個多麼明智的抉擇。他的職業生涯可以劃分為三個重要階段,他在每一個階段都卓越非凡,為後人開闢了新路,並一路成就了無數人。
第一階段是他在法學院擔任教授與副院長的學術生涯。期間,他開創了中國法律研究領域,發表了多部開創性著作,並培養了許多投身於學術與實務界的後輩。在他的眾多學術力作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事程序(1949–63)導論》以及《人民中國與國際法》最具影響力。藉此,他啟發了學術界對中國國內控制手段及法律在外交關係中運用的關注—這些研究領域在他開拓之後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他在哈佛法學院創立了「東亞法律研究」項目,不僅培育了關於中國的學術研究,也涵蓋了日本、韓國與越南。他的美國學生和助手,如安守廉(William Alford)、愛德華(Randle Edwards)及陸伯彬(Stanley Lubman)等,後來都成為了中國法學研究的領軍人物。他在台灣的學生中則包括馬英九與呂秀蓮。儘管他們來自不同的政治陣營,但對傑瑞始終心懷敬意,而傑瑞一旦教過一名學生,便會終其一生與其保持深厚的情誼。
第二階段是傑瑞在頂尖律師事務所寶維斯(Paul, Weiss)的執業生涯。他在那裡幫助開闢了中國商法領域,為中國當局如何採納符合全球經濟需求的法律提供建議,促進了兩國間的法律交流,並且一如既往地提攜追隨其腳步的年輕律師。他早在1972 年、遠在「改革開放」之前便訪問了中國,並於1979年移居北京。他曾面見周恩來總理及很多中國官員,並贏得了他們的信任。這使他能向中國政府提供中國參與全球經濟所需法律改革方面的建言。與此同時,他也為在華投資貿易的美國及其他外國公司提供法律諮詢。傑瑞積極推動法律交流,邀請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內的美國頂尖律師與法官赴華交流講學,並安排中國法律官員以訪問學者身份赴美法學院深造。他在這一時期的工作,極大地促進了中國的改革、外國對華的參與以及雙方的相互理解。
第三階段是他回歸學界。他這段時期的工作是學術研究與人權事業並重,因為他利用在紐約大學法學院及外交關係協會的職位,全力推動這兩者的發展。 (相關報導: 他是馬英九跟呂秀蓮的老師,也是陳光誠逃離中國的恩人 孔傑榮逝世:中國法律研究先驅的傳奇人生 | 更多文章 )
事實上,傑瑞一直致力於人權工作,其影響力不時令人常驚嘆。1973年,他向南韓獨裁政府施加了足夠的壓力,迫使他們釋放自由派政治家金大中。金大中當時遭到南韓政權的綁架,在公海的軍艦上面臨處決,他獲釋後,最終在南韓民主化後出任總統。1980年,傑瑞又向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領導的菲律賓威權政府施壓,成功幫助反對派政治家艾奎諾二世(Benigno Aquino, Jr.)從馬尼拉監獄中獲釋,傑瑞隨後邀請他以訪問學者身份赴哈佛大學深造。三年後,艾奎諾冒險搭機返回馬尼拉,詎料在走下飛機時,於機場停機坪遭槍殺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