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一開學日,警政機關高調啟動「護童專案」,校園周邊也出現員警、義交協助維持交通秩序。這樣的場景每年開學都會出現,卻也讓第一線教師不免產生疑問:為什麼只有開學日,政府才特別重視校門口的交通安全?當鎂光燈散去,維護校園周邊尖峰車流安全的重擔,依舊是由毫無交通執法權、缺乏專業防護裝備的老師與家長志工「肉身相挺」。
校外道路交通,本質上是公共安全與交通管理問題,不應因為發生在學校門口,就自然變成教育現場的附加工作。看看其他國家的做法,或許可以重新思考台灣的制度。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政府對此有相當明確的規範:學校教職員、家長及志工不得攔停交通,也不得執行學校交通導護員的職務;依法可以攔停車流的,是警察、經授權的交通管制人員及受訓的學校交通導護員。
美國紐約市則由警察局設置學校交通導護員職務。這些人負責上下學時段校園周邊的交通流量管制,是正式的兼職工作,並須接受警察學院訓練。
加拿大多倫多的經驗更值得台灣參考。市府將學校交通導護計畫移轉至交通服務體系管理,並透過委託培訓方式提供導護人力。證明了交通安全即使委外,仍可以由交通主管機關負責管理與監督。
這些制度未必能原封不動搬到台灣,但這些先進國家的邏輯很明瞭:出了校門,馬路就是市政與警政的責任。安全必須靠實打實的預算來建構,絕不能寄生於對教育人員的無償剝削。
再反觀台灣,開學日有警察大規模進駐校園周邊,反而證明政府知道這是一項需要專業人力處理的公共安全工作。如果開學日需要警力與專業勤務維護交通安全,為什麼平日學生每天上下學時段,就可以期待教師和志工自行承擔?
真正的護童,不應該只是開學日的新聞畫面。請從保護最脆弱的學童做起,身為國小第一線老師,誠摯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正視權責劃分,由交通及警政單位編列常態預算,聘僱專業義交或交管人員接手校外路口,以洗刷「行人地獄」的惡名。
把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把教育的責任還給教育現場,這才是負責的政府。 (相關報導: 開學了老師還沒補齊!國中小缺614名代理教師 教長鄭英耀:聘老師是各縣市責任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全教總政策部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