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毒油案」政治風暴持續延燒。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2)日再發文宣布,針對偵辦期間疑似有法務部相關人員,將尚在偵查中的案件內容洩露給特定媒體,她已依《刑法》第132條正式提出刑事告發,強調有「明確的告發對象與事證」,後續將要求逐一傳喚所有涉及洩密、傳遞訊息、接觸案情及介入偵辦的人員。
徐巧芯表示,偵查不公開不是口號,更不能淪為選擇性辦案、放話帶風向,甚至操控辦案方向的工具。她強調,「司法公正,不容黑箱;毒油案真相,必須追查到底」,並向一名未具名的媒體主管喊話,「某位總編輯準備好應訊吧」。不過,徐巧芯並未在貼文中公開告發對象姓名及完整事證內容,相關指控仍待司法機關依法調查釐清。
法務部高層被控找媒體人商量 徐巧芯追問20%門檻誰決定
徐巧芯稍早公開一份自稱來自法務部內部的資訊,指稱今年7月中旬毒油案持續延燒時,某名法務部高層曾找上資深媒體人,商討如何向法務部長鄭銘謙報告案情,以及是否進一步向總統府、行政院示警。
徐巧芯轉述,該名法務部高層擔心,一旦檢方啟動偵辦,涉案業者、辯護律師、承辦檢察官、主任檢察官、高分檢及調查局都可能接觸相關資訊,案件起訴後也可能因閱卷而曝光,因此有必要盡速向上反映。該名高層據稱還曾提醒鄭銘謙,若向行政院長卓榮泰示警,應要求卓榮泰保密消息來源,避免衛福部得知消息是由法務部提供。
徐巧芯另稱,該名資深媒體人曾向法務部高層表示,中聯油品案的「20%下架門檻」可能是由總統賴清德決定,再交由相關官員執行,讓該名法務部高層驚呼,「我的天啊,原來是賴清德」。不過,徐巧芯也坦言,外界無從得知該名媒體人的消息來源為何,要求檢調應循線查證,而非只偵辦涉案業者。
對於20%下架門檻,衛福部長石崇良先前曾說明,標準是依照2017年訂定的食品違規事件處理原則,並經專家會議討論。依當時官方說法,問題油品驗出的苯駢芘最高值約為安全標準的4倍,經推算後,將使用問題油品成分超過20%的加工產品列為預防性下架對象;在野黨則持續質疑,實際決策過程及相關政治責任仍未充分對外說明。
法務部駁「子虛烏有」 中檢:無選擇性辦案
法務部隨後發布聲明嚴正駁斥,強調對具體案件始終恪守不干預、不介入、不指導原則,充分尊重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法獨立偵辦中聯油品致癌物案。法務部並指,徐巧芯貼文中的諸多內容純屬臆測、子虛烏有,已嚴重誤導輿論,因此公開澄清,以正視聽。
台中地檢署也表示,中聯油品案由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組成專案小組,先後進行4波搜索,密集訊問被告及證人超過70人次,再依卷內事證提起公訴,辦案過程並無選擇性辦案或預設立場。中檢強調,任何人若掌握其他具體不法事證,檢方將依法另案積極辦理。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則反擊,徐巧芯指稱「20%下架門檻是賴清德決定」,以及法務部涉嫌洩密、包庇,都是非常具體且嚴重的指控,「一句『我的天啊』可以當新聞標題,但不能當司法證據;一篇臉書可以製造政治聲量,不能製造犯罪事實」。
而依《刑法》第132條規定,公務員若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應秘密的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若因過失洩密,最高可處1年有期徒刑。至於徐巧芯所稱資訊是否屬依法應保密的偵查內容、實際由何人取得及傳遞,以及是否有人藉媒體影響偵辦,仍須由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認定。
面對法務部與綠營接連駁斥,徐巧芯強調,自己已採取法律行動,不打算繼續與其他人進行口水戰,「民進黨政府不承認的,在法院說清楚」,並預告偵辦及開庭期間,將要求查明所有可能接觸、傳遞或洩露案情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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