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經過巷弄時,如果發現路面突然出現一大片醒目的「紅色方形」,可別以為只是美化路面。例如新北市交通局就在新店區中正路117巷設置「行人優先區」,並首度採用彩色壓花瀝青鋪面,透過鮮明色彩與特殊路面觸感,提醒駕駛進入區域後立即減速,且必須隨時停讓行人。若未依規定禮讓,最重恐面臨3萬6000元罰鍰,甚至吊銷駕照。
這項設施主要是為了解決巷弄車流增加所衍生的行人安全問題。新北市交通局指出,中正路117巷鄰近瑠公公園,兩側以住宅區為主,也是居民日常通勤、外出及學生上下學的重要道路。由於中華路83巷通車後,部分車輛改走這條巷弄前往北新路,讓原本以居民通行為主的道路逐漸成為車流捷徑,也引發居民對行人安全的疑慮。
路面突然變紅有原因 「彩色壓花瀝青」提醒駕駛減速
交通局與地方充分溝通後,推動設置「行人優先區」,除了入口處設置「行人優先區」標誌及速限20公里標誌,也特別鋪設彩色壓花瀝青。
這種鋪面不只是讓道路「變漂亮」,還具有實際的交通安全功能。除了能增加路面的防滑效果,色彩與不同於一般柏油路面的觸感,也能在視覺與行車感受上提醒駕駛,進入巷弄後應主動降低車速,並注意道路上的行人。換句話說,駕駛看到這種醒目的彩色路面,就代表已經進入需要更加注意行人通行的區域。

行人優先區不是「看到人再讓」 車輛最高只能開20公里
交通局說明,行人優先區內,行人可在道路範圍內優先通行,車輛必須隨時停讓行人,同時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
因此,駕駛行經這類路段時,不能只注意前方車流,也必須隨時留意是否有行人進入道路範圍。對於長者散步、孩童上下學等日常活動頻繁的住宅巷弄來說,設置行人優先區的目的,就是希望降低車速與車流對居民造成的風險。
目前新北市除了新店區中正路117巷外,蘆洲區中正路192巷、板橋區光明街等地也已設置行人優先區。
不停讓行人最高罰6000元 撞傷人恐被罰3.6萬元
駕駛最需要注意的,則是未依規定停讓行人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若行人穿越時未停讓,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如果未禮讓持白手杖或由導盲犬引導的視障者,罰鍰則提高至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
‧若因未停讓行人而肇事,造成對方受傷,處罰將進一步提高至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如果造成行人重傷或死亡,則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行人友善區 vs. 行人優先區,差別在哪裡?
最近收到許多市民朋友關心,在馬路上常見的藍色、紅色彩色鋪面,究竟代表什麼意義?這些彩色鋪面並不是標線,而是重要的安全輔助,透過不同的顏色及花紋提醒用路人進入該區域應「減速慢行」。至於現場是否有速限規定或禁止按鳴喇叭等措施,皆會設置明確的標誌或標字進行告知。
| 比較項目 | 行人友善區 | 行人優先區 |
| 劃定範圍 | 特定「區域」 | 特定「路段」 |
| 核心設計 | 建置連續行人通行空間,並透過減速丘、楔型標線等設施達到減速效果。 | 提供行人最優先路權,行人可於道路全寬自由通行。 |
| 通行管制 | 依現場標誌與標字指示速限與管制措施。 | 全時段速限 20 公里,且全時段禁止按鳴喇叭。 |
責任編輯/蔡惠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