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午後,我在書房裡翻出一份舊稿。封面上印著手寫的日期:二○一一年八月二校版。那是施明德《常識》付印前最後一次校對的稿子。十五年過去,紙張已經泛黃,鉛筆改過的字跡卻還很清楚。
那一年,兩岸剛簽下ECFA,「中國崛起」是台灣所有政治語言的背景音。施明德在書裡沒有迴避它,也沒有輕蔑它。他把當時的中國稱為「帝國之嬰」——國民所得四千三百八十二美元,在全球兩百多個國家中排名第九十四,軍力與經濟嚴重不相稱。他提醒國人:歷史上所有的大帝國都必須是「富而強」的帝國,沒有一個「貧而強」的帝國能維持多久,蘇聯就是最近的前例。
十五年過去,那個嬰兒成長了。今天的中國不再是二○一一年的中國——經濟體量、軍事投射、對台施壓的手段,都不在同一個量級。
但有一件事沒有變,而且正因為中國崛起而變得更要命:一個國家在鄰國強大起來的時候,最不能失去的,是關於自己是誰的確定性。
國力的差距可以用時間、努力和盟友去縮小;唯獨「我們到底是不是一個國家」這個問題,沒有辦法靠外部條件解決。它一旦鬆動,其他所有的努力——國防預算、外交突圍、經濟韌性、兵役目的——都會失去效忠的對象。人不會為一個自己都說不出名字的東西去死。
二○二六年八月七日,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接受網路政論節目《政經關不了》專訪時表示:「台灣從來沒有獨立過,台灣也從來不是一個國家。」
26日,國民黨主席鄭麗文26日於中常會發表談話。(顏麟宇攝)這句話的功能
先量一下這句話與現實的距離。它說出口的那一天,台灣有自己的總統、自己的軍隊、自己的法院、自己的中央銀行與護照;兩千三百萬人才在不久前投過票,決定由誰來領導這個「從來不是」的國家。一句與眼前事實牴觸到這種程度的話,不可能是為了描述現實。
所以要問的不是它對不對——它顯然不對——而是它在做什麼。
扭曲現實的政治口號,功能從來不在說服,而在服務權力。它至少做三件事。
第一,它把舉證責任倒轉過來。在這句話出現以前,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是一個由七十七年事實回答的問題。這句話一出,台灣人反而必須開口自證。爭論本身就是它的戰果——一個被迫反覆證明自己存在的國家,已經被拖進一場不該存在的辯論,而且是在對岸最需要這場辯論的時候。
第二,它不需要被相信,只需要被重複。正因為它與常識牴觸,附和它才有成本;願意付出這個成本的人,等於交出了投名狀。一句合理的話人人都能同意,看不出誰在服從;一句荒謬的話,才是有效的忠誠測試。這也是為什麼這類口號從不修正——修正會使它失去甄別的功能。
還有一項附帶功能,是羞辱。主張台灣已經獨立的人被說成「街頭混混的講法」、「胡說八道」。這種語彙的作用不是說理,是劃定哪些話說出來要付代價。它並不新鮮:當年蔣經國集團形容「美麗島事件」的被告,用的是同一類詞——施明德在《常識》裡記下,那時「我們被徹底醜化,尤其是我,被形容成十惡不赦,人人皆曰可殺的惡徒」。從刑法到嘲笑,工具換了,要達成的效果沒有換。
而這整套機制,施明德十五年前就寫下了它的名字。他在《常識》第一章指出:台灣人的國家認同之所以長期混亂,不是因為國際法不清楚,而是因為混亂本身有人得利。
國家認同的刻意模糊,已成為藍綠政黨和政客們謀財奪權的手段。
施明德接著寫下一句更冷的話:不解決國家認同,國家將一直處於分裂、衝突和敵對之中,猜忌與不信任使國家安全陷於危險,「買再多的美國武器也保不住台灣的安全」。
他也早就拒絕了以口號代替思考的政治:一個複雜的國家議題,需要的是國際法的依據與歷史的政治論述,「所以不可能有像政客們那樣想以口號替代論述」。
因此,這篇文章不談人,只拆話。以下六層,全部用《常識》回答。
而全書的答案,其實在一九八○年三月就已經給出。「美麗島軍法大審」上,面對俗稱「二條一」的唯一死刑起訴,被告席上的施明德一再向法庭陳述:「台灣應該獨立,而且已經獨立三十年了,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那是第一次有人在中華民國的法庭上,把「中華民國」和「台灣獨立」劃上等號。施明德說這話的時候以為那是自己生命盡頭的話,因此它不只是一段法庭答辯,更接近一份政治遺囑。四十六年過去,台灣的政治、民主與主權,都還在這份遺囑劃下的框架裡運行。總統直選、國會全面改選、七次修憲、國防的建軍備戰、外交的實質關係,實際運作的前提始終是同一個:台灣就是中華民國,而她已經獨立。「從來沒有」並沒有推翻這個框架,它只是拒絕承認自己一直站在框架之內。
第一層拆解:偷換主詞
「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第一個要問的是:這句話裡的「台灣」,指的是什麼?
這是整句話的機關所在。「台灣」在中文政治語言裡至少有三個指涉:一是地理的島嶼,二是尚未存在的國號「台灣共和國」,三是實際存在、統治這塊土地的那個國家。
如果指的是第二個——世界上不曾有過一個叫「台灣共和國」的國家——那是廢話,沒有人需要反駁。如果指的是第三個,那說的就是:現在統治台澎金馬、發護照、徵稅、徵兵、審判、選總統的那個政治實體,不是一個國家。
施明德在《常識》第一章寫得極清楚:國際法對國家的定義從來不複雜,「就是領土、人民、政府、主權,這四個要素」。有一塊土地,上面住了人民,他們設立了政府,對外代表這塊土地上的居民,對內行使管轄權——這就是國家。他接著說:中華民國「一直」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他舉的例子今天讀來仍然銳利:日本福島核災,美國、澳洲從日本撤僑轉進,是向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申請入境,而不是向北京申請。因為入境管轄權,是主權行為之一。
所以,凡是說出這句話的人,都必須回答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四十六年前的法庭答辯、十五年前的詰問,今天原封不動可以再問一次。而「從來不是」比「不獨」更加墮落:「不獨」只是把國家地位模糊掉,「從來不是」是直接註銷它。
一個政黨若連自己執政過六十三年的那個國家是不是國家都不敢認,它究竟在捍衛什麼?
第二層拆解:把「承認」當成「存在」
「台灣不被國際承認,所以不是國家」——這是那句話背後最常被默認的推論。它聽起來很現實,其實是一個國際法上的初級錯誤。
施明德在書裡花了整整一節處理它。一九九八年在雪梨,有位教授當面反駁他:「別人不承認台灣,所以你不能說台灣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他當場回敬:一個國家的承認與否,和先有雞先有蛋的問題是完全不一樣的。如果你不承認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難道要國際社會先承認你,就會跑出一個台灣國嗎?
國際法學界的共識是:承認從來不具有創造性的功能。 承認只是對既存事實的追認,是為了讓已經存在的國家能在國際社會中正常交往。他引一九六八年美國參議員克蘭斯頓在參議院提出的決議案:承認一個國家或政府,不等於認可它的制度,只是對事實加以追認。
然後他寫下全書我最喜歡的一句:沒有國家承認你,你還是個國家!就像一個沒有報戶口的人,也是人,你不可以隨便殺他!
順帶一提,二○一一年他寫這本書時,給予中華民國護照免簽證待遇的國家已達一百一十五個;今天更多。全世界唯一不承認、不接受中華民國護照的國家,只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
說「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就是站到那個「唯一」的一邊去。
第三層拆解:「從來沒有」抹掉了七十七年
「從來沒有」是一個歷史陳述,不是法律陳述。它宣稱的是:一九四九年到二○二六年這七十七年,什麼都沒有發生。
《常識》第二章整章就是在回答這件事。施明德把一九四七到一九八二年的關鍵年表排開,然後指出一個許多台灣人不願面對、卻無法否認的事實:讓台灣走上獨立之路的,是三個都不是台灣人的人——蔣介石、毛澤東、杜魯門。
一九四九年六月十八日,蔣介石在日記裡記下英美意欲以「台灣地位未定」為由介入,他因此向美方堅決表示:「余必死守台灣!」一九五○年一月五日,杜魯門還宣布美國無意介入中國情勢、不援助台灣的蔣軍;六月二十五日韓戰爆發,兩天後杜魯門翻轉立場,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十月,毛澤東派彭德懷跨過鴨綠江。三個人各懷鬼胎,無心插柳,共同造成了一個結果:讓台灣結束四百多年的殖民地時代,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台灣!
施明德稱之為「歷史共業」。而他反覆強調的一句話,正是駁倒「從來沒有」的那把刀:長期的事實,就是最強而有力的法理基礎。
不論國際法或國內法都承認時效。七十七年的有效統治、七十七年的獨立自主、七十七年互不隸屬,這不是主張,是事實。事實不會因為有人在攝影棚裡說「從來沒有」而消失。
第四層拆解:把加害者的飛彈,說成被害者的罪
同一場專訪裡還有這樣一段:今天台灣有這樣的和平,是中華民國憲法帶來的,不是台獨帶來的;如果真正走向台獨,現在大家所享有的一切、包括和平,都可能「立刻灰飛煙滅」。
請注意這個句子的語法。誰讓一切灰飛煙滅? 主詞被刻意隱藏了。憲法不會發射飛彈,台灣人的主張也不會。會讓台灣灰飛煙滅的,只有一個中共政權,而這句話連它的名字都不肯說。
這就是這種語言最深的敗德之處:它把加害者的槍口,翻譯成被害者的罪狀。 恐嚇來自北京,責任卻被記在台灣人頭上;只要台灣人說出自己是誰,就是自找的。
施明德早就處理過這種倒錯。他在《常識》第五章分析馬英九的「不統、不獨、不武」時指出:世人都很清楚,台灣不可能蛇吞象去「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可能主動對中國用武。
所以「不統」、「不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應該要對台灣和世界承諾的、保證的。
台灣的政治領袖沒有資格代替北京做這兩項保證,更沒有資格代替北京把責任推給台灣人民。而剩下的那個「不獨」,施明德說得毫不客氣:若是以放棄中華民國的主權獨立來換取和平與經貿,「這幾乎是叛國行為(treason)」。
至於這樣換來的和平是什麼,他也早已下了定義:在這種前提下換得的兩岸和平,將是「墳墓中的寧靜」。
第五層拆解:「兩岸人民的意願」——用民主的語言取消民主
同一場專訪裡,被問到「和統、武統、和獨、武獨」如何選擇,答案是:如果有一天真的需要改變現狀,要如何改變,「要符合兩岸人民的意願」。
「兩岸人民的意願」——聽起來很民主,很尊重,很包容。可是請算一下這句話的分母。兩千三百萬,加上十四億。當台灣的前途要由「兩岸人民」共同決定時,台灣人在自己的命運裡佔百分之一點六。
這不是民主,這是把台灣人的自決權,稀釋到失效為止。它用民主的修辭,預先接受了「一個中國」的投票母體;它不必宣布統一,只要把計票的範圍畫大,結論就已經寫好了。
施明德在《常識》第二章末尾寫下的,是完全相反的立場: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有權利以主權國人民的地位和美中兩國討論共榮共存的未來!
「以主權國人民的地位」——這七個字是整本書的重心。你若不是主權國的人民,你就不是談判的一方,你是被談判的標的物。「兩岸人民的意願」這句溫和的話,做的正是這件事:把台灣人從談判桌的這一邊,挪到桌面上。
20260722-前台北縣長尤清出席歷史學者林孝庭「台灣的李登輝時代:意外國度的重塑新書發表會」。(蔡親傑攝)對中國國民黨的詰問
我要對中國國民黨說幾句話。我不是民進黨人;施明德晚年最重要的一場運動,正是率領百萬紅衫軍走上街頭,反對一位民進黨籍的總統。以下引用的,也不是任何政黨的黨綱,而是貴黨歷任領袖自己留下的話。
蔣介石:「漢賊不兩立」——施明德的注腳是:「這個精神,就是中華民國絕對不承認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蔣經國:要求維持「政府對政府」的關係——施明德的注腳是:「政府對政府的關係,就是國家對國家的關係,因為一個國家不可能有兩個合法政府。」
李登輝:「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施明德的注腳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還是國與國的關係。」
馬英九:「不統、不獨、不武」——已經是這條線上的第一次下墜。
施明德甚至替李登輝辯護過。他寫道,李登輝十二年任內「並沒有改變從一九四九年以來兩蔣所確立的兩岸關係」,只是用比較精確的法律用語表達出來而已,「所以,老派國民黨權貴斥責李總統背叛兩蔣,並不公允」。
還有一段話,我請中國國民黨的黨員,特別是那些眷村長大的、父祖輩隨軍來台的黨員,安靜地讀一次。施明德在《常識》第二章結尾寫給一九四九年來台的台灣人:幾十年下來,你們保住台灣免於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你們是對「台灣獨立」有貢獻的人!縱然這不是你們當初「反共抗俄」的初衷,但,如今米已成飯,木已成舟。如果你們今天反過來反對「台灣獨立」,要把「中華民國」或「台灣」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你們對得起你們鍾愛的蔣介石和蔣經國嗎?
古寧頭與八二三的血,是替一個獨立的台灣流的。今天說「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等於宣告那些血白流了、那些命白丟了、那四十年的堅守毫無意義。這不是對台獨的否定,這是對國軍的否定。
第六層拆解:血統,與那個一再被回收的命題
同一時期流通的還有另一句口號:「大家都是中國人」。
施明德在《常識》第七章的第一條「夢囈」,標題就是六個字:血統不可以作為政治主張。(《常識》頁147)
他寫道:「沒有人有機會選擇自己的出生,血統不應該是政見。」他引許倬雲院士的話:「愛台灣,不應該成為某一族群的特權。」他自己則笑著補上外省人的三部曲:在台灣是外省人,到國外自稱中國人,到了中國卻被叫「台胞」——繞了一圈才發現,原來自己已經是台灣人。
他當年這段話是同時打向兩邊的。他批評蔡英文以「我是台灣人」暗示馬英九不是;他也批評藍營操弄「政治血統」。他的標準只有一個,而且對所有人一致:國籍是法律事實,血統不是政治主張。
以這個標準來看,「大家都是中國人」和「我是台灣人所以我愛台灣」犯的是同一種錯誤——只是前者的後果嚴重得多,因為它把血統的認定,交到一個對台灣宣稱主權的政權手上。
「台灣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這個命題,在台灣並不新,也不專屬於任何一種立場。過去數十年裡,主張建國的人說過它——他們的意思是「所以要獨立」;今天主張統一的人也說它——他們的意思是「因為它屬於中國」。前提相同,結論相反,而兩者在同一件事情上與北京一致:否認台灣此刻已經是一個國家。
一九八九年,還是台大法律系學生的鄭麗文站在群眾前面,喊「我們要建立我們自己的國家」。當時她的命題是:台灣還不是一個國家,所以要建國。二○二六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說: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
很多人說她背叛了年輕時的自己。我的看法不同。她那個命題根本沒有變過。 她一輩子都在說同一句話:台灣現在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變的只是這句話在政治上要服務誰——年輕時服務建國的激情,現在服務併吞的耐心。
這正是施明德在《常識》第一章裡預言過的結構。他寫他當年對台獨基本教義派說的那段重話:你們不承認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種說法正好和北京的主張是一樣的。極統和極獨竟然可以找到交會點,講話的字眼不同,但意涵竟然會完全一致。
所以他才會寫下那句最嚴厲的判詞:如果今天還有台灣人說:「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仍宣稱台灣「要」獨立,就是對台灣主權最嚴重的傷害。
一個台灣人最好知道的事
《常識》第三章的最後幾行,是施明德寫給二十一世紀台灣人的話:今後,台灣不會有獨立戰爭,只有衛國戰爭;沒有開國英雄,只有保台烈士!
這句話今天讀來,重量完全不同。它的意思是:獨立這件事已經完成了,剩下的工作只有守住。 而要守住,第一步是承認它存在。一個國家如果連自己的執政過的大黨都說它不存在,敵人根本不必開槍。
施明德用二十五年半的牢,換來一句常識。這句常識曾經是死罪,後來逐漸成為共識。
我不憤怒。我只是想起,十五年前寫下這本書的人,正是在中國即將崛起、而台灣才剛簽下ECFA的時候動筆的。他清楚知道對岸將會變得多大,但他也清楚台灣絕對會在國際上站穩一席之地。
他當時給的答案,今天仍然有效,而且再簡單不過——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作者為施明德基金會董事長。本文為〈一個台灣人最好知道的事〉(上篇)。
本文所引施明德文字,均出自《常識》: 施明德著,201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