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清帝國倒台到民國當然是革命性的劇變,不過,革命對人民最大的意義,應該是以現代刑法的自由刑取代中國傳統的「五刑」(笞、杖、徒、流、死)、和極端嚴酷的肉刑,這套現代刑法在台灣延續至今,直到最近,國民黨立院黨團在立法院一致同意讓鞭刑公投逕付二讀,台灣對罪與罰的想像瞬間有如坐時光飛車、回到一百多年前的「大清律令」時代。
鞭刑是「文明」還是「野蠻」?揭開嚴刑峻法背後的殖民歷史
如果大清太遙遠,比較年長的台灣民眾應該聽過自己父母當年因為藏米被日本警察捉去刑求的舊事,不過,這是二戰末期日本敗象已露時實施「米穀配給與管制制度」的強制作為,在檯面上,日本殖民政府於 1921年(大正10年)5月1日正式廢除了在台灣實施的肉刑;日本本身則早在明治維新時期廢除肉刑,並在1907年落實現代自由刑的刑罰制度;日本本國和殖民台灣的落差,反映的正是殖民者眼中文明與野蠻的差別,當時的殖民地台灣、韓國被日本視為落後不文明,因此日本總督府在本國已廢除的狀況下、特地於1904年在台灣、1912年在韓國分別引入笞刑(鞭刑),當時台韓的殖民地人民並非逆來順受,台灣菁英透過議會請願運動直接向日本帝國議會請願,而當時韓國的抗爭更強烈,笞刑是引發三一運動的原因之一,在海外的流亡政府「大韓民國臨時政府」更透過血淋淋的照片直接向國際發出訴求,痛陳日本政府在殖民地實施的笞刑是「中世紀的野蠻遺毒」,指責日本一方面在國際上自詡為亞洲唯一文明國,一方面卻在朝鮮實施文明世界早已禁止的肉刑,直擊日本政府的痛處;最後迫使日本在1920年、1921年分別廢除韓台的笞刑制度。
最諷刺的是,反殖民運動者誓死要廢除的肉刑,卻在21世紀的今天準備透過公投捲土重來,帶著濃濃醜惡殖民意味的鞭刑,國民黨卻趨之若鶩,是對歷史太無知?還是對威權的迷戀?國民黨力推鞭刑,唯一的憑藉是新加坡,因為,除了新加坡外,其他實施鞭刑國家的人權紀錄大多惡名昭彰,嚴刑酷法極可能成為威權者恐嚇人民工具,鞭刑在這些國家形同助紂為虐;相對的,新加坡至少法治嚴明,在政治清廉上也有不錯的的國際排名,即使如此,新加坡的鞭刑制度也是殖民的產物,英國在殖民後期,就因為本國已廢刑,因此在殖民地也甚少判鞭刑,但新加坡獨立後卻反而留下鞭刑制度,新加坡開國元老李光耀曾說,「如果面對一群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並不需要嚴刑峻法,因為他們已經訓練好了。就像養狗一樣,你用正確的方法從小訓練牠,牠就會知道,時候一到就該到屋外去大小便。」
為何新加坡離不開鞭刑?看懂這項「殖民產物」的法治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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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之所以認為嚴刑峻罰最有效,同樣來自殖民經驗,李光耀回憶他1946年在英國的時候,「拿新加坡跟英國比較,發現我們的教養太差,我在英國南部、倫敦、劍橋等地看到的英國人總是彬彬有禮,我們(新加坡)欠缺的是三百年的文雅生活和相關的訓練。」讓李光耀印象深刻的是,英國人當時將報紙堆在地鐵站,旁邊擺個小錢箱,每個拿報紙的人都會自動投錢,甚至自己動手找錢,「不過,我們的社會不是這樣的。--------要花多少時間才能達到這種境界?如果不斷努力,也許再一百年吧。這對我們太奢侈,我們不能再等三百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