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7月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分析,該法是中共領導人習近平親自參與制定,是30多年中共第一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的法律案,重要性非常特殊,可見中共對台法律戰已經從「反對台獨」走到「強制統一」的進階階段。
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起生效。該法第1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應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邱垂正7月3日上午接受廣播節目專訪,談論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台灣的影響。
從「反對台獨」進階到「強制統一」
邱垂正:單單看名稱叫「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感受不出可能的相關危害。但是我必須說,第1,這部法律可以說是用「民族團結」的外衣,包裝「強制統一」的內涵。對所有台灣人民而言,這是強加統一的法律義務。
過去中共針對我們主要是「反分裂國家法」,主要是反對台獨。現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出爐,可以說中共對台灣的法律戰進入到新階段。也就是從「反對台獨」到「強制統一」的進階階段。
從反對台獨到強制統一都成為法律義務後,我們各種交流活動如果違反了促統義務,就可能會遭到這部法律的制裁。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有準憲法地位
這個法律有其特殊性,使得我們不得不去重視他。「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中共30年來第一部設置「序言」的法律,照理說通常是「憲法」才有序言,所以這部法律有「準憲法」地位的「基本法律」,有重要的政治性、原則性、宣示性與導向性。
這部法律是習近平2023年第3任期內開始制定,今年3月在中共兩會審議通過,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根據中共的說法,這是30多年來第一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的法律案,習近平親自參與制定工作,所以重要性可見一斑。
習近平解決台灣問題求取2027再次延任
這部法律可以說是習近平鞏固延任正當性的法律,因為習近平明年要連任第四任,他之所以能連任,就是憑藉著要人民相信他是無可取代的中共領導人,他要完成一個重要歷史任務,就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且只有他能完成。而要達成這個目標,就要解決台灣問題,完成中國統一,這是完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條件。
所以習近平一向把兩岸統一、民族復興、民族團結進行連結,這也是為什麼習近平會重視這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因為民族團結的實施,面對到中國經濟下滑、失業率攀升,習延任正當性受到人民懷疑的時候,透過這個法律,他就能取得正當性,因為他要完成國家統一民族復興的工作。
對台灣影響深遠
這是中共第一次用法律把台灣納入民族工作,過去中共對台大多是提出惠台政策,但這次是首次用法律為支持兩岸融合、民族團結提供法律義務。但是我們對比過去有納入法律工作範疇的香港、西藏,傳出的悲劇還是比較多,被納入高壓監控,限制宗教、言論自由,自由民主人權法治遭到剝奪。
而且強制促統之後,你連不表態的空間都沒有了,「非統即獨」。過去是特定人士積極從事台獨工作會被中共懲治,現在反過來是針對反對統一的人,那對象就更多更廣了,你不能對統一這件事消極不配合,也不能不表態。
未來會做好兩岸交流的審查工作,做好兩岸健康有序的交流,對於有統戰疑慮的,我們會嚴格把關。會反對、反制中共的跨境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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