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府智庫新美國安全中心(CNAS)提出的「台灣地獄景象」構想,核心並非以低成本無人機全面取代飛彈,而是要求台灣建立一套不以外援即時到位為前提的自主拒止體系:從外海、近岸到灘頭,以空中、水面與水下載具結合反艦飛彈、水雷、火砲及機動防空,形成多層、分散且可持續補充的跨域火網,使共軍兩棲部隊愈接近台灣,所承受的偵察、干擾與打擊密度愈高。
賴清德政府已將無人機列入「五大信賴產業」,並以四百四十二億元推動無人載具產業、關鍵模組自主化與非紅供應鏈。這些政策為台灣建立無人化防衛提供了產業基礎,但目前仍偏重產值、採購、聚落與出口,尚未完全轉化為戰時所需的共同指揮、抗干擾軟體、分散生產、維修補充、操作人力與後備動員能力。會製造無人機,不等於已具備打一場高強度無人戰爭的能力。
烏克蘭無人機企業近期尋求與日本合作生產、技術授權與亞洲布局,也顯示印太地區正在形成新的軍工分工:烏克蘭提供戰場驗證與快速迭代,日本提供量產、品質管理與認證能力,台灣則可能提供晶片、感測器、通訊模組及實戰應用場域。這條「烏克蘭技術—日本製造—台灣需求」的軸線,為台灣帶來技術與供應鏈機會,也帶來被定位為零組件代工者的風險。
本文主張,衡量賴政府無人機政策成敗的標準,不應只是產值、國產率或採購架數,而應是:當台灣遭到封鎖、通信受干擾、工廠與基地被打擊、外援尚未到位時,是否仍能持續偵察、通信、打擊、攔截、修復與再生產。台灣真正需要的,不是一批無人機,而是一套能把產業、軍隊、科技、後備與跨國供應鏈全方位整合起來的「無人化作戰體系」。
無人機改變的不只是武器,而是作戰體系
無人機在台海戰爭中的第一項功能,是提高戰場透明度。解放軍若要發動大規模兩棲登陸,必須完成部隊集結、裝載、編隊、渡海、掃雷與灘岸卸載。這條漫長的行動鏈會留下大量可被偵測的訊號。長航時無人機可監視港口與海峽,中小型無人機可補足近岸雷達盲區,無人艇與水下載具則可追蹤航道、部署感測器,甚至執行佈雷與伏擊。
第二項功能,是改變成本交換。低成本無人機可擔任誘餌、電子干擾器或單向攻擊載具,迫使共軍艦艇開啟雷達、暴露位置,甚至使用高價防空飛彈攔截廉價目標。反艦飛彈則可在敵方防空遭到干擾、消耗或飽和之後,攻擊大型登陸艦、指揮艦與補給艦。
第三項功能,是攻擊登陸作戰最脆弱的後勤鏈。共軍即使把部隊送上台灣,也必須持續輸送彈藥、燃料、工程設備、防空武器與醫療物資。民用滾裝船、補給艦、掃雷艦、灘岸集結區與狹窄道路,都是巡飛彈、第一人稱視角無人機與無人艇可以持續攻擊的目標。只要補給鏈被破壞,登陸部隊即使上岸,也未必能建立穩固灘頭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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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項功能,是維持分散式指揮。當雷達、基地台、指揮所與海底電纜遭到攻擊,無人機可擔任通信中繼、火力校正、戰損評估與目標識別節點。換言之,無人機真正改變的不是一件武器的效能,而是把原本集中在少數戰機、軍艦與基地的感測及攻擊能力,分散到大量可移動、可替換的節點。
賴政府的產業政策,尚未等於戰爭能力
賴清德政府已將無人機列入「五大信賴產業」。行政院於二〇二五年核定「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規劃至二〇三〇年投入四百四十二億元,透過國防採購、關鍵技術研發、產業聚落、測試驗證、法規調整與非紅供應鏈,推動軍民兩用無人載具產業,並設定二〇三〇年產值達四百億元的目標。
台灣確實具備發展無人系統的產業條件。半導體、資通訊、精密機械、光電、馬達、電池與複合材料,都是無人機的重要基礎。政府也開始推動飛控、通訊、衛星定位等關鍵模組,以及飛行控制、地面控制等軟體自主化。
但產值不等於戰力,國產率也不等於戰時可用率。衡量賴政府無人機政策成功與否,不能只看廠商數量、出口金額或採購架數,而應看台灣在遭到封鎖、通信受干擾、機場與工廠被打擊後,是否仍能持續生產、修復、操作與替換無人系統。
目前最大的缺口,是產業政策尚未完全轉化為部隊編制、作戰準則與動員體系。各家廠商若使用不同資料格式、通訊協定與地面控制站,即使國軍擁有大量無人機,也可能形成彼此無法交換資訊的封閉系統。真正的共同作戰網絡,必須使不同廠商的無人機、雷達、飛彈與指揮系統能夠即時交換資料。
此外,台海的電磁環境可能比烏克蘭戰場更惡劣。解放軍擁有更完整的電子戰、衛星偵察、網路攻擊與遠程精準打擊能力。過度依賴商用衛星導航、固定頻率資料鏈、民用基地台或境外雲端服務的無人機,可能在戰爭初期大規模失效。台灣真正應優先投資的,是抗干擾通信、多重導航、視覺定位、地形匹配、人工智能目標辨識,以及失去通信後仍可完成任務的自主能力。
日烏合作提供機會,也帶來被邊緣化風險
烏克蘭戰爭證明,無人機的戰力不只來自性能,更來自快速迭代。前線發現新的干擾方式或戰術需求後,工程師可以迅速修改軟體、飛控、彈頭與通信模組,再送回戰場驗證。這種「戰場—工程師—工廠—戰場」的循環,是傳統軍工採購體系最難複製的能力。
近期多家烏克蘭無人機企業尋求日本合作生產與技術授權,日本企業也開始投資烏克蘭的攔截無人機公司。這並非簡單把烏克蘭工廠搬到日本,而是重新組合三種能力:烏克蘭提供戰場驗證與快速迭代,日本提供資本、標準化、品質管理與量產能力,亞洲則提供日本、台灣與菲律賓等快速成長的安全需求。
對台灣而言,這條供應鏈既是機會,也是警訊。台灣可以提供晶片、感測器、通訊模組、光電與電子製造,並與日本、烏克蘭共同開發適合海島與高強度電子戰環境的無人系統。
但若台灣只停留在零件供應與代工,真正有價值的軟體、作戰算法、產品標準、品牌與系統整合能力,可能由日本或其他國家掌握。台灣應爭取的是共同研發、技術授權、聯合測試與交叉生產,而非只成為國際無人機供應鏈的低階節點。
從「非紅供應鏈」走向「夥伴兵工網絡」
賴政府所強調的「非紅供應鏈」,是降低中國製馬達、電池、飛控、通信模組與鏡頭依賴的必要起點。但真正的戰略目標,不應只是排除中國零件,而是建立由台灣、日本、烏克蘭、美國及其他夥伴共同構成的「夥伴兵工網絡」。
其中,台灣可提供半導體、感測器、通訊、光電與電子製造;日本負責精密加工、品質管理、認證與量產;烏克蘭提供戰場軟體、反干擾經驗及快速迭代;美國則提供衛星、情報、指揮架構與高階系統整合。
真正的供應鏈韌性,不是所有零件都必須在台灣製造,而是任何一個節點遭到破壞或封鎖時,其他節點能夠迅速替代。但台灣若要在這個網絡中保有主導權,必須建立技術審查、戰場數據治理、智慧財產權及跨國軍工合作制度,而不能只憑個別企業接單。
從產業國家隊轉向戰時動員體系
賴政府下一階段必須把無人機國家隊,由產業聯盟提升為戰時動員體系。
首先,生產能力必須分散。若工廠集中於少數科學園區或產業聚落,開戰後可能成為飛彈攻擊目標。台灣應把機體、馬達、飛控、電池、感測器與酬載拆分生產,再由地方工廠、軍事單位或地下化設施快速組裝。工具機、汽機車零件、電子代工及模型產業,都可納入戰時轉產規畫。
其次,採購制度必須加速。傳統軍購追求規格長期固定、逐層驗證與少量高可靠度產品,但無人機戰爭強調快速更新。若一款無人機從提出需求到完成採購需要數年,交付時可能已經落後。
再次,台灣必須建立龐大的操作與維修人力。數千甚至數萬架無人機,需要飛手、維修員、任務規畫人員、電子戰專家及資料分析人員。國軍、海巡、警消、大專院校、民間飛手與產業工程師,應納入共同認證、訓練與後備動員制度。否則,政府買到的只是一批庫存,而不是能持續作戰的部隊。
最後,台灣不能只發展攻擊型無人機,也必須建立反無人機體系。解放軍同樣會使用大量無人機與巡飛彈,攻擊台灣的雷達、電廠、港口、機場及指揮中心。電子干擾、導航欺騙、攔截無人機、機砲與其他低成本反制手段,必須與攻擊型無人系統同步發展。
「無人地獄」不是唯一戰略
無人機可以重創登陸船團,卻不能解決台灣全部安全問題。它無法單獨阻止飛彈轟炸、海上封鎖、網路攻擊、能源中斷與認知作戰,也不能完全取代戰機、潛艦、防空飛彈、反艦飛彈與水雷。
CNAS構想主要針對大規模兩棲登陸,但北京未必選擇最困難的正面攻台。解放軍也可能採取海上封鎖、局部隔離、外島奪取、有限飛彈攻擊或經濟脅迫。台灣若將所有資源押在灘岸決戰,便可能忽略持久封鎖與社會韌性的需求。
因此,「無人地獄」只能是台灣總體防衛的一部分。無人機必須與防空、反艦、水雷、潛艦、網路防禦、能源安全、糧食儲備、地方治理及盟友支援共同構成多層嚇阻。
台灣需要的是「無人化作戰體系」
台灣發展無人機的方向基本正確,但衡量政策成敗的標準必須改變。真正重要的不是展場上有多少機型,而是戰時能否持續偵察、通信、攻擊、攔截及補充損失;不是只追求國產比例,而是關鍵零件是否安全、可替換且具有足夠庫存;不是只成立產業國家隊,而是能否建立國軍、產業、研究機構、地方政府與民間社會共同參與的動員體系。
CNAS提出的問題很清楚:如果外援無法立即到位,台灣能否依靠自身力量讓共軍登陸失敗?
賴政府四百四十二億元的無人載具計畫,應以回答這個問題作為最終標準。若政策只帶來產值、出口與政治宣傳,無人機國家隊仍只是另一項產業計畫;若能進一步建立抗干擾軟體、共同指揮網絡、分散生產、跨國備援、戰備庫存、後備飛手與實戰驗證制度,才可能成為真正的國防轉型。
台灣需要的不是一批能夠飛行的機器,而是一套即使衛星受干擾、通信遭破壞、機場與工廠被攻擊、海空運輸遭封鎖、外援尚未到位,仍能持續感知、決策、攻擊、修復與再生產的無人化作戰體系。
只有如此,所謂台海「無人地獄」才不只是停留在美國智庫的一種概念,而是會真正成為北京必須審慎計算的戰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