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我一個實際參與自辦市地重劃的小地主來說,我真的只能說一句:「不是喔,不是這樣喔。」
很多人以為土地重劃是說做就做,其實完全不是。一個重劃案,往往要花上十年以上慢慢協調、慢慢整合。地主之間要反覆溝通,也要理解為什麼必須拿出一部分土地作為道路、公園或公共設施使用。大家願意讓出一些,是希望整體環境變好,土地未來能真正使用,而不是永遠被卡住。
我所在的高雄市大樹區湖底重劃區,就是這樣的情況。這裡原本是沒有住家的學校預定地,只能耕種使用,政府多年沒有能力徵收,土地不能開路、不能建造,權屬又複雜,也難以買賣,就這樣閒置了幾十年。對許多地主來說,那不是資產,比較像被凍結的土地。
後來經過多年協調,百名地主同意透過自辦重劃推動開發,市府依法核定後工程才正式啟動。但整個計畫,卻因一名地主拒絕參與而停了下來。對方因土地臨路,不願分擔公共設施用地負擔,並提出遠高於行情的補償要求,家屬更以「土地正義」名義成立自救會,不斷聯合外人抗爭、提告。
不是弱勢被欺負,而是多數早已同意重劃的地主,一起被拖住。
我們等了十幾年,本來期待生活環境能改善,土地終於可以正常利用,結果工程一停再停,看不到時間表。那種無力感,沒有經歷過的人其實很難體會。
當然,我也不認為自辦重劃制度完全沒有問題。如果真的涉及合法居住戶拆遷,政府應更積極協助處理,評估是否能將個別住宅排除在外;若是生活困難的違占戶,也應提供搬遷協助或租屋支持,降低衝突。制度可以討論,也應該持續改進。
但把所有自辦重劃都說成財團圈地,甚至用個案否定整個制度,對很多地方並不公平。台灣仍有不少土地長期被公共設施保留限制,地主既不能使用,也等不到政府徵收。對我們而言,自辦重劃不是炒地皮,而是多年找不到出口後的一條路。
說真的,對像我這樣世代務農、守著一丁點祖產的人來說,自辦市地重劃不是惡夢,而是一點希望。真正令人擔心的,是外地團體未必了解在地情況,卻以「土地正義」之名介入,最後讓多數人陷入少數否決的困境。
土地正義,應該是讓土地能被公平使用,而不是只要反對開發就叫正義,也不是過程有瑕疵就全盤否定。
以一個在地地主、也是農民的角度,我還是想再跟時代力量說一句:
*作者為高雄市大樹區湖底自辦市地重劃地主、業餘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