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計於1月12日正式公布校事會議修法新版本。這份回應基層教師強烈訴求的正式法規,能否有效止住當前校園「濫訴」成風的亂象,不僅關乎教師權益,更深刻影響台灣教育的品質與未來。
過去一年,台灣教育現場正經歷一場系統性的濫訴危機,根據統計,全國去年就接獲高達一千多件校事會議投訴,大多數進入實質調查,最終竟有近半數判定為不成立。這些數據背後,是無數教師被迫在行政調查中虛耗專業熱忱,更反映出舊有制度在受理門檻上顯著缺失。
制度失能的根源,在於過往受理門檻過低與匿名投訴零成本,迫使校長為迴避「吃案」指控而採取防衛性策略,導致許多事證不足的案件也被強行推進調查程序。即將上路的正式版本,據悉將明定匿名檢舉應不予受理、依案件輕重程度分流至考核會,並新增調查過程中的輔佐人機制。這些改革雖在程序上展現了誠意,但其在實踐中的效能,仍取決於法律銜接的清晰度。若「教學不力」與「一般懲處」的界線依然模糊,第一線學校在面對家長壓力時,恐仍難以擺脫「小案大辦」的行政噩夢。
更具關鍵意義的是,教育部已表態將「冤案補償機制」納入修法考量。當近千名教師經歷冗長調查後獲判清白,卻已身心俱疲、名譽受損時,制度必須提供明確的澄清聲明與心理補償機制,不讓教師在法規中「白白犧牲」。
此外,如屏東縣政府發文要求教師「校內關機」等過度擴張解釋的行政措施,教育部在發布正式版本時,應一併提供明確的行政指導,強調教師必要的教學紀錄應受保護,且校園管理應基於民主決議與專業尊重,而非行政高壓下的草率管制。
校事議的原意是排除不適任教師以保護學生,但在濫訴氛圍下,它已逐漸淪為摧毀教學創新的工具。當優秀教師因畏懼被檢舉而選擇保守教學,新進教師因心寒而逃離現場,最終受害的必然是整濫訴斌個教育體系。
如荀子所言:「賤師而輕傅,則人有快;人有快,則法度廢。」當社會輕蔑教師時,教育的秩序與品質就會崩壞,法度便已名存實亡。期盼新制的正式公布,不應只是行政程序的微調,更應是重建親師互信、守護教學專業尊嚴的起點。教育部須讓校事會議回歸除垢初衷,而非成為壓垮教師士氣的最後一根稻草,否則還不如廢掉罷了。 (相關報導: 杜紫宸觀點:疑美與迷美之外,更危險的是判斷失準卻不必負責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