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的機車族,在面臨著停車位置及空間不足,道路上的很多紅黃線,還有路旁的住戶,刻意堆放盆栽及障礙等物在道路上,騎樓也非每處都可停放,為了一時方便,或不得已未依規定停車,然後很可能接到警方的罰單,這事都每天在台灣上演,政府權責單位也未積極處理,這合理嗎?
台灣的都會區人口大都很密集,為了上下班、購物及辦事等日常事務的外出需求,除了大眾客運、公車及捷運等系統外,一定有賴於交通工具的使用,汽機車是最普遍的,騎乘自行車方面,只能限定於短程距離,並未如西歐如荷蘭諸國盛行,在台灣仍屬少數,係以健身運動為主要目的。
台灣機車有1千4百餘萬輛,每百人有62輛,其數量與人口比例,居全球之最,大家都知道騎乘機車危險度遠高於汽車,僅以肉身包覆機車,除了安全帽外,並無其他防護身體的裝置。在台灣購買汽車,無庸一定需要新車,以現在國民收入而言,一部較耐用,且可再使用數年的日系中古車,台幣十餘萬元即可購得,維修費又不高,大部分人都可負擔得起,在雙北大都會區以外,中等收入家庭,常同時擁有汽機車各一部以上,為何機車使用率及數量居高不下,主要在於大眾運輸系統並未普及,即使是台北市,也有很多地方無捷運,機車符合國人的日常生活習性,非常方便,有高度機動及經濟性,構成台灣的交通特色文化之一。

然而,機車數量多及使用頻率高,一定有停車位的需求,騎士們當然不願違規停車,而遭受警方開罰單,問題是都會區的停車位不足,明顯的事實,汽車一停下去,駕駛者不在現場,除非有拖吊車,否則無法移動,而機車體積小,縱使上鎖,要挪動並非難事,所以汽車違停的危害交通,遠高於機車。要讓機車有位置停放,比設置汽車位簡單許多,除了道路,在人行道及騎樓地,都可規劃設置停放,然而,在都會區,機車族仍感覺到停車位有限,為了一時方便或車位難找,致違規停車,而常接收到警方的違規停車罰單。
政府交通單位的政策,並無法減低民眾的使用機車需求,如將使用機車者大部分轉往駕駛汽車,除非多人共乘一部汽車,否則依現行台灣的道路空間,將塞滿汽車,動彈不得,停車位更難找,交通就癱瘓了。雖然,現在都會區的道路,有將部分汽車停車位,改成停放機車格,惟在商業區及人群活動密集處,仍然遠不足所需,常有一位難求的情形,有如汽車找位置停車,依據台北市主計處的資料,至2024年底,台北市內共有92萬台機車,而機車停車格只有28萬,遠遠不足所需。
依現行道交條例,部分人行道除了劃定機車停放區外,是不能停放機車的,當然人行道的空間,原則上是供行人使用,比機車停放重要。不過,如果在行人不多的情形,人行道停放機車後,仍保有1點5米到2米的空間,供行人使用,應該是一個很好的平衡點,就可大幅提高機車的停放空間,比機車找不到車位,四處找縫隙空間亂停好多了。
至於騎樓部分,騎樓雖屬於私人所有,然依道交條例規定,供公眾通行的騎樓屬於道路,專供行人通行的騎樓屬於人行道,也是原則上不能停放機車,但騎樓有能夠停車的標誌或標線,可停機車及自行車。事實上,警方對於騎樓停放機車,很少開罰單,大家也習以為常,即使是自家騎樓停放汽車,各縣市也是執法不一。
解決之道,在於找出原因,務求供需平衡,也可合理收費,總比取締及開罰單好,除了適度開放人行道供機車停放外,紅黃線的劃設,應檢討必要及合理性,騎樓在不影響行人通行空間外,亦可停放機車。另外,很多通勤族先將機車停放車站附近,再搭乘台鐵電聯車或客運,到他處上班,但是,大部分車站近鄰區域,縱使有業者提供收費停車,實際上也是空間不足,交通單位應設法處理,紅黃線不應太密集,合理規劃出機車可停於路旁的範圍。
再者,國人常認為自家門口的道路,屬於自己的勢力範圍,常在面臨住宅或店家前方道路,擺放盆栽或障礙物,阻止他人的汽機車停放使用路面,騎樓也有作為商業空間,將之部分或整體使用,甚至整體以鐵捲門圍住,影響市容及騎樓供公眾通行的功能,均屬於違反法令的行為,而且,佔用道路部分,還有竊佔公有地的嫌疑。然而,警察對此選擇視而不見,對於機車一時違規停放,且可輕易移動,與固定物的設施,二者的妨礙交通,有天壤之別,如能嚴格切實執法,也可騰出停車空間,而警察只會抓違停者,好執行而且有績效,如此,豈是事理之平,國人也是習以為常,這也是台灣的特色之一。 (相關報導: 台灣機車被「1國家」買爆!最大買家狂砸11.8億元,隱藏黑馬外銷暴增298%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自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