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各地縣市對於交通違規檢舉的審查日益嚴格,但也因此揭露了部分交通法規在執行上的模糊地帶,引發社會關注。日前網友分享,一名駕駛在路口遇到綠燈時,卻選擇在車道上暫停長達7秒,結果遭到民眾檢舉;警方審查後回覆表示「可依法舉發」該違規行為,最高恐面臨新臺幣6,000元以上的高額罰鍰。此一事件在網路社群中迅速發酵,掀起了關於「綠燈」左轉與法規爭議的兩派論戰,究竟駕駛人等待左轉燈的行為是否真的違法,以及背後的爭議點何在?
綠燈已亮起多時,為何駕駛仍選擇在車道中靜止不動?
根據網友分享的行車紀錄影像顯示,當路口號誌已經轉為綠燈時,前方一輛BMW汽車仍停在車道上,沒有移動、準備左轉。一般而言,在沒有其他標誌或標線禁制的情況下,「綠燈」允許車輛直行、左轉或右轉,然而,該名駕駛並未隨著綠燈亮起而啟動,而是持續停留在原地等待。
影像顯示,該車輛在綠燈亮起後,在車道中暫停了約7秒鐘,直到路口號誌由綠燈轉為紅燈,驚覺沒有左轉燈,待下一個綠燈,駕駛人才左轉通過路口。這段「綠燈不走」的行為,讓後方車輛駕駛人認為已經影響了交通順暢及安全,因此決定依據相關法規提出檢舉。
綠燈暫停不移動,可能面臨哪些交通管理處罰?
針對這起事件,檢舉人是以「無故於車道中暫停」為由進行舉發。根據檢舉信內容指出,由於紅綠燈已經轉為綠燈多時,該駕駛卻無故在車道中暫停,因此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該法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若有「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的情形之一者,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的罰鍰,並且會當場禁止其繼續駕駛。
檢舉信函寄發後,警方也正式回覆,經分局審查提供的影像內容後,將針對受檢舉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依法檢舉」,證實了綠燈時無故暫停的行為確實存在違規疑慮,且可能引發高額的罰款風險,被網友戲稱為「一不小心6000元噴飛」。
交通法規的灰色地帶在哪裡?為何引發兩派網友激烈論戰?
儘管警方已經表態將依法處理,但這起事件在網路上卻引發了正反兩面的激烈爭議。
支持檢舉的一方認為,該駕駛明顯看不懂號誌,且在綠燈狀態下暫停已經阻礙交通。有網友評論表示,若駕駛人不懂交通法規或號誌,應該透過罰單來教育。他們認為,在可以通行的狀況下卻選擇暫停,就是導致塞車和危險的行為。
然而,反對檢舉或認為法條有爭議的一方則指出,現行法規本身存在模糊不清之處。有網友提到,過去曾發生過許多駕駛人在「綠燈」亮起時,雖然可以左轉,但如果沒有箭頭指引就直接左轉,反而被開罰的案例。因此,這名駕駛可能是在謹慎考慮交通安全,為了「確保對向沒車」或「等待專用燈號」才暫停,以避免誤觸規定。他們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雖然適用於驟然減速或暫停,但在一般道路上是否一定要開罰,應視情況而定,以免矯枉過正。
根據官方規範,綠燈真的能直接左轉嗎?
要釐清此次爭議的法規基礎,必須回到官方的交通標誌規定,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對行車管制號誌的說明:
- 圓形綠燈:在沒有其他標誌、標線的禁制或指示下,表示准許車輛直行、左轉或右轉。
- 圓形紅燈:表示車輛必須停止。不過,如果圓形紅燈與箭頭綠燈同時亮起,則車輛可以依照箭頭綠燈的指示方向行進。 (相關報導: 你的客服可能其實是 AI!電商四成客服由機器處理 導購率竟比自然搜尋高一倍 | 更多文章 )
綜合上述法規來看,如果路口號誌在綠燈時,沒有特別設置「禁止左轉」的標誌,駕駛人在圓形綠燈亮起時是允許左轉的,表示該名BMW駕駛在圓形綠燈時選擇「在車道中暫停」等待左轉箭頭燈號的行為,確實不屬於「突發狀況」,可能符合警方依據第43條進行裁罰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