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李在明今(4日)正式宣誓就職,在國會發表就職演說時強調將成為「全民總統」。不過,他與所屬的共同民主黨不僅取得朝野主導權,也面臨來自司法體系的未決風險。外界關注,若無法擺脫包括違反選舉法與涉嫌賄賂在內的法律爭議,即便總統就任,也可能引發憲政危機。
國民力量黨緊急對策委員長暨臨時領導人金龍泰(김용태)6月3日透過臉書發文警告,法院將於6月18日對李在明案進行撤回重審。若法院裁定其有罪,並處以超過100萬韓元罰金,將觸發《公職選舉法》規定的當選無效條款,屆時韓國可能在兩個月內重啟總統選舉。
6月18日法院重審關鍵,罰金是否達100萬韓元以上
根據《韓聯社》、韓國《中央日報》報導,李在明案件的起點可追溯至2018年地方選舉期間。他在辯論中否認曾介入胞兄李在準的精神病院強制入院爭議,後來卻被檢方認為該言論不實,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第250條第1項關於「為當選而散布虛假事實」的規定。
該案於2020年7月由水原高等法院判決有罪,處以罰金300萬韓元,但李在明隨後向大法院(韓國最高法院)提起上訴。2020年10月,大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並強調「被告是否主觀上明知為虛假言論,尚有爭議」。
2024年,檢方依大法院意見再次提起重審,並要求罰金100萬韓元以上,這將影響其參選資格。法院目前已排定於2025年6月18日召開重審公判。
金龍泰指出,若法院在6月18日判定李在明有罪並處高額罰金,將直接觸發總統資格取消機制,並可能在兩個月內重新舉行總統選舉。他形容這是「憲政史上從未出現的情況」,強調這並非政治想像,而是法律上的具體風險。

他進一步指出,為降低李在明司法風險,民主黨提出兩項與其案件高度相關的修法,包《刑法》修正案:新增條文,當選總統後,刑事審判程序自動中止,待任期結束再審,以及《公職選舉法》修正案:刪除處罰「為當選目的發布虛假事實」的條款。
這兩項法案被外界稱為為「李在明防彈法案」,認為其立法方向並非出於體制長遠考量,而是為特定候選人排除司法障礙。

法務部警告:總統職位恐淪為避風港
金龍泰在臉書貼文中質問:「這些法案是民主黨的正式黨論嗎?是否還有黨內議員願意基於法治原則反對這樣的修法?」他認為,這不僅是對個案的干預,更可能改變整體憲政制度的運作方式。
韓國法務部於5月7日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審查小組會議上表明立場,指出若擴大審判中止範圍至「非總統任期所涉罪行」,將使總統成為「逃避法律追訴的避風港」,有違總統作為憲法捍衛者的角色與責任。
外界對修法內容的最大質疑,在於其效果形同「當選即免責」的制度化。換言之,只要成功當選,就可以自動中止審判程序,暫時免於法律責任。這種設計被認為會改變權力與司法的平衡,使總統職位獲得超乎憲法設計的豁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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