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元進國庫!1縣市明起實施大執法,「道路上違規秒開罰」很多人不知道已經觸法

2025-05-31 17:21
亂貼亂掛廣告不只是影響美觀,依現行法規,違規設置者可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資料照/洪煜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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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自2024年6月1日起,啟動為期三個月的「環境大執法」專案,針對縣內14處重點路段展開違規廣告物的全面清除行動。這波執法不僅旨在改善市容與景觀,更希望消除可能影響行人與車輛安全的潛在風險。

縣府表示,此次專案行動將持續至8月31日,對於占用公有道路、橋樑、護欄與邊溝等處的違規招牌、帆布與看板等廣告物,將進行主動稽查並拆除。拆下的物件將交由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暫時存放,若公告一個月內無人認領,將依法作為廢棄物處理並予以銷毀,防止這些廣告再次出現在公有空間。

涉及違法還可能斷話 亂貼廣告最高罰6000元

亂貼亂掛廣告不只是影響美觀,更觸犯《廢棄物清理法》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現行法規,違規設置者可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若廣告中包含電話號碼,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依《電信法》裁處停話處分。所有違規廣告物將一律視為廢棄物,由清潔隊統一清除與銷毀。

清查路段涵蓋全縣 沿山、幹道為整頓重點

這次清查行動涵蓋範圍廣泛,重點整理路段包括苗52線、苗58線卓蘭段、苑裡苗43線(山腳至享沐時光)、140縣道苑裡段、公館沿山道路及台6線福基派出所周邊、南庄田美與格拉斯民宿路段、台13線頭屋至造橋、苗14線連接台3線、大湖通往三義(薑麻園)、苗48線三義往通霄段、台1線後龍至造橋段,以及頭份中華路等地。

苗栗縣政府呼籲民眾與業者切勿任意在公有設施或道路上張貼、懸掛廣告物,若有設置需求,應依規定提出申請並取得合法許可。未來縣府將持續透過聯合稽查與不定期巡查,加強市容管理,打造整潔、安全且有序的公共空間,讓縣民享有更高品質的生活環境。 (相關報導: 罰款12000元起跳!交通新制明天起嚴格開抓「違者加強重罰」,多數車主還不知道 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蔡惠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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