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法院28日判定川普全面性徵收關稅的決定是違法的,並且宣告據此實施的「解放日」關稅全部無效。雖然聯邦上訴法院29日又暫緩了這項判決生效,但川普的關稅大戰確實受到嚴重挑戰,在聯邦最高法院作出最後判決之前,沒人能夠確定「解放日」關稅的命運。不過《華爾街日報》與《外交政策》指出,川普政府還有其他樹立關稅的手段,而且這些Plan B更不容易受到法律挑戰。
《外交政策》指出,美國國際貿易法院雖然推翻了川普的「解放日」關稅,以及對中國、加拿大和墨西哥徵收的芬太尼關稅,但這個判決對川普的貿易議程來說,並不是一項決定性的挫折。因為即便國際貿易法院認定川普逾越了總統的權限,侵害了國會管制國際貿易的權力,但這並不意味著川普的貿易戰已經結束,頂多只是遭遇暫時的困境,華府智庫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的貿易專家克拉克·帕卡德(Clark Packard)就說:「法院的判決確實意義重大,但我不太確定最終結果會如何。法院對行政部門的緊急狀態和國家安全訴求一直非常尊重。」
即使聯邦上訴法院29日暫緩了國際貿易法院的判決效力,過去尼克森(Richard Nixon)政府也曾根據川普援引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收小規模關稅後,同樣經歷聯邦法院的阻擋、最終在上訴中獲勝,因此川普也不是全然沒有贏面。《外交政策》更進一步指出,川普政府還有很多其他選擇。幾十年來,國會已將大量監管貿易的權力下放給行政部門,其中許多權力川普也已經使用過。這意味著目前正在考慮一該安撫還是抵制川普的貿易夥伴,未來幾個月仍將面臨高度不確定性。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貿易專家保爾森(Mona Paulsen)也認為,沒有人因為這次的判決擺脫困境,因為這實際上只是在限制總統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的課徵關稅權力,聯邦法官們認為IEEPA第1701條不是一個象徵性的擺設,而是對總統自由裁量權的「有意義的限制」,因此川普不能漫無邊際地實施關稅,不能只是透過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就獲得課徵關稅的全權委托與無限權力。問題是,即便不走《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川普的「解放日」關稅仍有可能透過其他方式實施。
B計畫有哪些
以川普對鋼鐵和鋁關稅,以及對汽車、藥品、木材和銅徵收的關稅來說,依賴的則是1962年《貿易擴張法》(Trade Expansion Act)第232條,《外交政策》說,以這種方式徵收關稅需要更多時間,並且有限制,但川普確實可以做的到;此外,1930年頒布的《斯姆特-霍利關稅法》(The Smoot-Hawley Tariff Act)第338條,似乎也賦予川普政府以模糊的「貿易歧視」為由,對任何國家徵收高達50%的關稅的權力。 (相關報導: 川普關稅又復活!聯邦上訴法院暫緩關稅無效禁令,白宮稱「這是重大勝利」 | 更多文章 )
《華爾街日報》則說,川普政府正在考慮採取一項權宜之計,根據《1974年貿易法》中一項從未使用過的條款,對全球經濟大範圍徵收關稅,該條款包括允許在150天內徵收高達15%的關稅,以解決與其他國家的貿易不平衡問題。這將為川普贏得時間,針對每個主要貿易夥伴制定個別關稅、打擊他所宣稱的「不公平貿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