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別忘記領這筆錢!符合資格「月領5000元」,最多能領12次、發放對象曝光

2025-03-19 10:44

? 人氣

為鼓勵青年到異地就業,政府提供「跨域就業津貼」,協助符合條件的求職者降低交通、搬遷及租屋的經濟負擔。凡年滿18至29歲、首次跨區尋職且未就業的本國籍青年,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補助。(資料照/趙鳳玲攝)

為鼓勵青年到異地就業,政府提供「跨域就業津貼」,協助符合條件的求職者降低交通、搬遷及租屋的經濟負擔。凡年滿18至29歲、首次跨區尋職且未就業的本國籍青年,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補助。(資料照/趙鳳玲攝)

為鼓勵青年到異地就業,政府提供「跨域就業津貼」,協助符合條件的求職者降低交通、搬遷及租屋的經濟負擔。凡年滿18至29歲、首次跨區尋職且未就業的本國籍青年,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補助。補助內容包含搬遷費最高3萬元、租屋費每月最高5000元,以及異地通勤費最高每月3000元。只要就業滿30日,並符合距離條件,即可向當地就服機構提出申請。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年輕人別忘記領跨域就業津貼!發放對象曝光

1.年滿18歲至29歲,未在學而有就業意願且初次跨域尋職之本國籍青年(以下簡稱:未就業青年)。但畢業於高級中等學校者,不受年滿十八歲之限制。(初次跨域尋職:指於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

2.未就業青年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

3.推介或就業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者。

4.未就業青年經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予雇主僱用,並於同一事業單位就業滿30日以上且符合相關規定者,於受僱期間領取津貼。

5.依津貼申請項目(異地就業交通、搬遷及租屋補助)之規定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跨域就業津貼補助金額

經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就業青年,津貼申請內容包含:

一、跨域就業津貼搬遷補助金:

1.勞工就業青年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就業滿30日,應於就業之日起9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就業當地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搬遷補助金。

2.因就業而需搬離原日常居住處所,搬遷後有居住事實。

3.就業地點與搬遷後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內。

4.補助額度:搬遷補助金以搬遷費用收據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最高發給3萬元。

5.前項所稱搬遷費用,指搬運或寄送傢具與生活所需用品之合理必要費用。但不含包裝人工費及包裝材料費用。

6.搬遷費用以勞工就業青年同一就業事實(身分),搬遷至同一地點累計之搬遷費用計算,最高發給3萬元。若該勞工持續再搬至其他處所,則不列入。

二、跨域就業津貼租屋補助金:

1.因就業而需租屋,並有居住事實。

2.就業地點與租屋處所距離30公里以內。

3.自就業且租賃契約所記載之租賃日起算,最長補助12個月。

4.補助額度: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5000元。

5.勞工就業青年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就業滿30日,得於就業之日起9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就業當地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租屋補助金。

6.就業期間連續滿30日之勞工就業青年,得於每滿3個月之日起90日內,向當地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補助金。

三、跨域就業津貼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1.於受僱期間因就業有每日往返之事實。

2.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為

(1)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每月發給1000元。

(2)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每月發給2000元。

(3)70公里以上,每月發給3000元。

3.最長補助12個月。其末月逾20日者以1個月計,未逾20日者不予補助。

4.勞工就業青年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就業滿30日,得於就業日起9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就業當地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5.就業期間連續滿30日之勞工就業青年,得於每滿3個月之日起90日內,向當地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補助金。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

責任編輯/梁溶珈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