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日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共有多達26個立委版本排入議程,獨缺行政院版。內政部長劉世芳終於在朝野委員輪流質詢下,說出她的心證:「維持現狀」,不論是國定假日法制化或社會共識度最高的五一全民放假,劉部長一律反對。最讓人遺憾的,不是主管機關逆抗民意,而是未能以理服眾。僅用「政策不能淪為民粹」、「避免讓議題成為政治角力工具」等語帶過,甚至用謬誤的說法混淆視聽。
劉部長在回應許多立委詢問是否支持五一全國放假的問題時,強調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是否放假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實施。她表示五一勞動節當天,「全國勞動者」已經放假,如果要討論軍公教是否一起放假,非內政部權責,必須由人事總處、銓敘部等主管機關研商決定。此說法引用的應是前開辦法的第5-2條,然細查條文內容,指的是在辦法所列的紀念日、民俗節日及其他節日「以外」,具有特殊意義之日,主管機關可另行訂定是否實施慶祝或舉辦活動,非指對某紀念日或節日放假與否有決定權。
劉部長明知現行全國放假的依據就是由她所主管的這紙行政命令,難道銓敘部、教育部能自行宣布公務機關和全國學校放假一天嗎?再者,對軍公教在五一勞動節放假的正當性,劉部長也有許多質疑。在答詢過程中,她說了很多次「非勞動者在勞動節放假很奇怪」,明顯否定軍公教人員的勞動價值,思想還停留在特別權力關係的舊時代。退萬步言,即使完全排
除軍公教,五一當天不能放假的,還有未經勞動部指定適用勞基法的行業,以及不適用勞基法的工作者,例如個人服務業的家教、看護,職業運動的教練、裁判,以及除公立醫院住院醫師以外的醫師等。請問劉部長,這些各行各業的工作者在勞動節當天放假,也很奇怪嗎?
五一勞動節和另外11個國定假日一樣,即使是法定的全國放假日,社會並未因此停止運作,許多科技業的勞工仍必須配合輪班,旅遊餐飲業、交通運輸業、醫療服務等,都有人員堅守崗位,軍警消也並未懈怠,豈有可能出現劉部長所憂心的「五一都放假,誰要去指揮交通?」唯一差別是,身為雇主的政府,必須為假日出勤的員工支付加班費,恐怕這才是執政者念茲在茲的真正顧慮。
身為中華民國內政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首長,在乎社會秩序、災害防救能否維持是職責所在,但正因為了解警消人員的不可或缺,不是更該肯認他們的勞動貢獻嗎?將五一勞動節定為國定假日,最重要的意義從來就不只是24小時的休息,而是紀念1886年那場歷史性的工人運動(註:1886年在美國芝加哥發生的乾草廣場事件),並向現代的每位勞動者致敬。
洪孟楷委員在質詢時指出,劉世芳部長在擔任第九屆立法委員時,曾連署勞動節全國一致放假的提案,換了位置的「劉部長」並未否認「劉委員」的腦袋,而是推給社會未達共識。從民意代表到政務官,就算真的要換腦袋,也應誠實面對人民,說明社會的時空背景發生了什麼變化,造成自我立場的轉變。
否則,用似是而非的言論搪塞,再推給沒有社會共識,所有公共議題都將淪為政治操作的工具。「五一國定假」這題,已是朝野立委及民間社會的最大共識,相較推諉卸責的行政部門,接下來只能期待受民意所託的立法院,暫且放下政黨對立,好好示範一次成熟的民主討論過程,透過國定假日法制化,終結臺灣數十年來勞動者分化之怪現象。
*作者為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社會發展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