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我可以打第4劑疫苗嗎?接種對象7/22再擴大,一圖看懂是否符合最新資格

2022-07-20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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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必勝提醒,50歲以上成人需在完成施打第一次追加劑,也就是第3劑後間隔5個月以上,即可施打第4劑COVID-19疫苗。(圖/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提供)

王必勝提醒,50歲以上成人需在完成施打第一次追加劑,也就是第3劑後間隔5個月以上,即可施打第4劑COVID-19疫苗。(圖/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提供)

指揮中心公布,據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建議,自7月22日起擴大COVID-19疫苗第4劑接種對象,開放50歲以上民眾施打,需與第3劑間隔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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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第4劑接種對象!7/22起開放50歲以上民眾施打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未歇,疫苗接種作業持續,尤其近期國際Omicron亞型變種病毒BA.4、BA.5疫情再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在疫情記者會中宣布,自7月22日起,擴大第二次追加劑施打對象,也就是俗稱的第4劑疫苗,開放50歲以上成人都可施打。

王必勝提醒,50歲以上成人需在完成施打第一次追加劑,也就是第3劑後間隔5個月以上,即可施打第4劑COVID-19疫苗;如為確診者則建議與確診時間間隔3個月再施打,以延長疫苗保護力。

50歲以上成人需在完成施打第一次追加劑,也就是第3劑後間隔5個月以上,即可施打第4劑COVID-19疫苗。(圖/指揮中心提供)
50歲以上成人需在完成施打第一次追加劑,也就是第3劑後間隔5個月以上,即可施打第4劑COVID-19疫苗。(圖/指揮中心提供)

7月底前65歲以上接種疫苗可獲得500元禮品

上述第4劑疫苗接種新制都經過ACIP同意,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補充說明,雖然國際間部分國家第4劑接種對象仍維持為60歲或65歲以上長者,台灣下修第4劑接種對象至50歲民眾,主要是參考鄰近國家及歐美近期陸續修訂第4劑施打規定,如美國、韓國都已開放50歲以上施打。

指揮中心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施打第4劑疫苗,莊人祥說,65歲以上符合接種第4劑疫苗的施打率為25.1%,再次提醒至7月底前65歲以上長者施打第1到4劑疫苗,皆可獲得新台幣500元衛教宣導禮品,符合資格民眾可把握時間,踴躍接種。

另外,王必勝提及,7月21日起和地方政府共同推動6個月至5歲莫德納嬰幼兒疫苗接種,已經審視各縣市接種計畫,提醒注意場地舒適與方便性,包括動線、距離,施打場地應具有防曬、防雨功能,等候時間不宜過長。

王必勝建議,地方政府可考慮至幼兒園接種,提醒接種作業應該考量家長上班時間,已向地方政府提出希望夜間、假日也有莫德納嬰幼兒疫苗施打時段,方便家長帶嬰幼兒施打,地方政府如需中央協助也可提出。

據指揮中心統計,昨天COVID-19疫苗接種3萬2306人次,截至目前為止累計接種5893萬8763人次。COVID-19 疫苗接種人口涵蓋率第1劑91.5%、第2劑85.6%、基礎加強劑接種率0.84%、追加劑接種率71%,若以符合追加劑接種間隔人數統計約93.78%。

看更多【新冠肺炎疫情】最新報導:https://bit.ly/3aAQ9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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