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性侵案》遭夏林清求償 受害女學生:結痂傷口再次被掀起

2019-01-2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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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大心理系2015年發生性侵案,時任社科院長夏林清(見圖)自認被汙衊,反控受害女學生損害名譽,求償1元並登報道歉。(資料照,蔡耀徵攝)

輔大心理系2015年發生性侵案,時任社科院長夏林清(見圖)自認被汙衊,反控受害女學生損害名譽,求償1元並登報道歉。(資料照,蔡耀徵攝)

輔大心理系2015年發生性侵案,時任社科院長夏林清稱是「情慾流動」遭輿論撻伐,但夏林清自認被汙衊,反控受害女學生及其朱姓男友發表不實文章損害名譽,求償1元並登報道歉。士林地方法院今(28)日首度開庭,被害人律師強調無法接受,庭審法官表示夏林清堅持提告,「不見得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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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大性侵案爆發後,夏林清等教授未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反逕自組成工作小組輔導受害學生,甚至將事件視為猥褻而非性侵。事後受害學生指控,在輔導過程中師長態度與語言不當,甚至質疑受害者是「酒後亂性」,造成受害學生二度傷害。

受害女學生的朱姓男友,在性侵案爆發1年後發表8000字文章,除提及性侵案發生經過外,並質疑夏林清在處理過程企圖「河蟹」。但夏林清認為,朱男所言是不實指控,且女學生曾轉發該文稱是她「看過且同意」,所以也是共犯,因此提告向女學生及朱男求償1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此案今在士林地院開庭,夏林清委任律師主張,夏林清沒有如朱男文章所指,說過「性平會是非常迂腐保守的官僚機構」,也沒有「狠電工作小組成員」的事情,工作小組純粹是「心理諮商」,並非替代性平會的調查,朱男文章中有諸多不實指控。強調提告是因為「誠實是很重要的事情」,學生如果說謊,也必須接受懲罰。

受害女學生的委任律師表示,女學生當時並未轉發朱男發文,所謂「看過且同意」的意思,指的是朱男文章中提及她遭遇的部分都是事實,並非同意全篇文章;夏林清身為知名心理系教授,卻多次攻擊女學生,甚至要求受害者道歉,「面對被師長提告的官司纏訟,就像是已結痂的傷口再次被掀起」,希望夏林清不要再窮追猛打,是否能撤回告訴。

庭訊最後,法官也勸說,事件已經稍微平息,如今都過了2、3年又再度提起,無論最後審判結果為何,再度引起社會審視與評價,「對於夏想要恢復名譽的目的,不見得是好的」,希望夏林清再思考訴訟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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