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化街」、「華山酒廠」、「美國大使官邸」(光點台北)、「建成小學校」(台北當代藝術館)與「松山菸廠」等等標誌台北城市轉型的重要空間,這些各具特色的建築可以被留下來,再利用成為「亮點」,不就是城市轉型過程中城市保存認知的擴大嗎?
盤點這座城市的古蹟保存運動,我們可以自豪的說,台北市的文化資產的行動與論述已經從單點的古蹟保存再利用轉變到關於市民自我認同的城市保存與街區文化的再造意圖上了。
「北門」身影再現不就是「台北城」的城市保存工作的轉捩點嗎?高架橋拆除後,不只是「看見」北門,也看到「鐵道部辦公廳舍」、「北門郵局」、「撫台街洋樓」與「三井倉庫」等等古蹟也見證這些建築物所架構的歷史場景;也興奮於「首都博物園區」一步步完成。看到「城內/城外」、「三線路」或是七星山山景的指認下台北城的城市形態學的可貴之處。更看到「台北城」連結於島嶼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與空間關係。於是我們可以自信地提出「國家門戶計畫」作為台北市的第一個願景計畫。
因此,在這個時間點,我們需要一個可以創造更多社會認知的行政平台來操作,建構一套容納文化資產保存運動的都市計畫與都市設計機制,以開展城市轉型的願景想像。這原本也就是積極的地方政府的基本作為。

上個星期的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中對於「三井倉庫」的結論。再次告訴我們,城市的文化價值討論仍舊以一貫的便宜行事的方式來處理,城市文化根本不是施政的重點。
檢視台北市對於文化資產保存工作的行政作為,除了行政怠惰之外,更嚴重的是自我矮化。文化資產保存法並沒有載明「歷史建築」可以移動,而文化資產保存委員會與都市計畫審員會為什麼可以下決定,對於「三井倉庫」採取「移動保存」的處理方式。這個二個委員會的委員是依據怎樣的「審議原則與準則」來發表意見。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規範文化資產指定之後需要進行「保存計畫」的擬定以作為審議原則與準則的依據。試問「三井倉庫」完成「歷史建築」指定之後,文化局有進行相關的「保存計畫」嗎?這不就是清楚擺明行政怠惰,然後利用委員會中行政官員擔任主席進行行政擴權,無視於自主委員的不同意見,逕自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作為委員會的結論。

另外,基於「歷史的都市景觀」城市保存取向的設計作為已經成為世界普遍處理城市保存的價值觀。台北市政府針對「三井倉庫」所提出的「移地保存」與「仿古街道」的做法,更將令人失望之舉。例如,澳門在申請世界遺產的過程中,即提出「不宜在申請世遺的古蹟附近新建仿古物」,後來通過世界遺產指定之後,澳門也將這個寫進去規範中,明確載明「避免在古蹟周圍大量增建仿古設施」。這個幾乎已經成為城市保存都市設計的基本認知。未來如果我們站在那一段假造的騎樓空間望向北門、郵局或是鐵道部辦公廳舍時,又將如何透過留存的石頭城市講解這一段不堪的城市治理的暗黑歷史? (相關報導: 北市府擬拆三井倉庫 日專家:應保留歷史元素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淡江大學建築系專任副教授,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期關注社區參與、都市設計與文化資產工作。






































圖說:林佳龍對於BRT查無不法的反應讓人傻眼。林佳龍團隊說BRT有弊,大動作痛批移送,結果查無不法,檢方的調查結果等於是重重打臉林佳龍的,數十億的工程就因一句弊案停了、廢了,BRT標案要怎麼收拾、怎麼結?情勢轉移已到火燒屁股、泰山壓頂了,所以市府新聞局、交通局都不敢大意,除了表達遺憾、解釋當初送案子時的「良善動機」外,開始在想下一步的棘手問題,市政府要不要驗收BRT工程?怎麼驗?驗過或驗不過會有什麼後果?











圖說:國民黨議員立委赴監察院陳情控訴林佳龍浪費BRT公帑。議員表示,BRT行控中心、機電設備廠商於103年底即已申報竣工,因為臺中市換政黨執政,至今遲遲等不到市府驗收。未來,已不排除進入司法、違約程序。另外,包括車輛未測試即驗收、採購涉圖利、電池規格採高標、排除環保車商投標等疑似綁標的疑慮。去年臺中市府政風處將全案移送檢調,日前台中地檢署已簽結,認定沒有不法情事。議員表示,檢方此次簽結,在法律層面屬於沒有犯罪證據案件。新市府團隊選舉大贏,難道就可以為推翻前朝政策而非理性停工,浪費公帑,甚至入人於罪?議員表示,再者,BRT公司的雙節巴士,撤出行駛台灣大道這條「黃金路線」改民營業者,不符公司營運最大利益原則,有背信失職之嫌;且當初通過預算是BRT項目,廢除後不能挪作他用,卻至今未追減預算,市府是否有違預算執行、審計原則? 黃馨慧表示,龍團隊上任至今,肆意將前市府進行中建設「喊停」,政風處更將「臺灣塔」(改數位營運中心)、「國家歌劇院」、「雪纜」、「水湳經貿園區」與「BRT」(改優化公車)列為五大弊案。執政者若只會用「停工」、「弊案」呼攏民眾後,再改個名字「割稻尾」,當做自己政績,利用犧牲廠商、市民權益,這就是所謂「謙卑、謙卑再謙卑」執政嗎?議員認為,新政府對BRT未思考如何改善缺失,而是斷然廢除數十億重大交通建設,顯然浪費公帑。市府放棄台灣大道這條黃金路線,而改由民營業者經營,是否疑似圖利業者,希望監察院能調查清楚。 因此他們北上,將廢除BRT案正式提交監察院進行調查有無行政失當、浪費公帑情況。






圖說:韓國檀國大學跆拳道金教授(右四)一行人,由市議員蔡旺詮(左二)等陪同拜會副議長郭信良(左三)。(記者鄭永德攝)




圖說:雲林北港是元宵花燈的原鄉,爭取2017年燈會在雲林舉行,雲林人只求一個公平的對待。(記者陳昭宗拍攝)縣長李進勇表示,單就雲林縣民表達的意見,中央不能再漠視雲林承辦燈會的願望,雲林縣早已經準備好舉辦燈會,縣府團隊舉辦過「2013農業博覽會」等大型活動,長達72天的農博,讓雲林縣府的員工個個經驗豐富,而先前赴交通部觀光局爭取燈會所呈現完整且細膩的報告,更獲得絕大部分評審委員的公開讚賞。




圖說:立委劉建國等針對「長服法爭議─住宿式機構轉型存亡」,呼籲政府應做好照顧現有長照機構的責任。(記者陳昭宗翻攝)賴瑞隆也說,長服法去年在立法院通過(106年正式實施),長照服務資源品質得以確保,然而該法第63條規範,原已合法立案私立住宿事機構在有條件情況下轉變成法人機構,第22條則提及,新設立的住宿式機構必須以法人型態設立。立法有其考量,但經營者卻跟著面臨新的挑戰,希望透過公聽會,充分聆聽民間的聲音,以期產官學可進一步溝通與互相了解。





圖說:安平漁港吊車因設計錯誤造成閒置,李文正指有浪費公帑之嫌。(記者鄭永德攝)




圖說:情關難過自殘輕生的陳男姓經東和所員警即時勸說並協助送醫。(記者簡勇鵬翻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