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案圖利日勝生20億 聯開處前處長判10年

2015-12-28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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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弊案審結,依圖利罪判高嘉濃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 年,王銘藏則判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資料照/楊子磊攝)

美河市弊案審結,依圖利罪判高嘉濃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 年,王銘藏則判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資料照/楊子磊攝)

台北市府捷運共構建案美河市開發弊案,台北捷運聯開處前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被控涉嫌在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美河巿案),以不實鑑價報告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築成本,圖利日勝生公司,使北巿府損失逾20億元。台北地方法院28日審結,依圖利罪判高嘉濃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王銘藏則判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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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是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與環河路口的聯合開發案,基地面積2.8萬坪,共興建13棟住宅、2棟商辦及1棟購物中心,總戶數2200戶,總銷售金額約285億元,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當時北市府提供99.35%土地,其餘由日勝生出地並建造,經旭洲等公司鑑定,確定全案總成本237.8億元。

然而,2007年3月,高嘉濃竄改旭洲的鑑定報告,浮報建商日勝生的成本,再指示王銘藏依假鑑定報告提案,灌水提高工程保險等費用,將總成本提高到252億,誤導前台北市長郝龍斌簽准對日勝生有利的權益分配方案,讓日勝生海削20億餘元。2014年4月,北檢以《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刑法》偽造文書罪嫌,起訴高嘉濃、王銘藏。

但檢方偵辦時距案發已隔6年,相關證物多已滅失,高供稱此案是王主導,最後由北市府核可,並否認竄改鑑價報告;而王則表示,迫於高限期辦好的壓力才做錯事,強調沒有圖利日勝生的意圖,2人各說各話,互踢皮球。

目前美河市案權益分配,前北市府要求日勝生返還76.98億正在打仲裁庭,而日前日勝生卻提出仲裁庭變更,要為自己討回35億元保證金,然而北市府發現日勝生分回面積被低估,於是告日勝生詐欺,暫停仲裁程序至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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