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踏美河市後塵 民團要求航空城打掉重練

2015-09-3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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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航空城案民眾到交通部前抗議。(葉信菉攝)

反航空城案民眾到交通部前抗議。(葉信菉攝)

日前美河市開發案遭判違憲,宣告《大眾捷運法》第7條等規定失去效力,意味著未來政府不得再以發展大眾運輸為由徵收毗鄰土地;對此,有「史上最大徵收案」之稱的航空城去向引發重視,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及多個聲援團體今(30)日早上赴交通部抗議,要求預備聽證會也納入第二期居民、地上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否則將步上美河市後塵,成為另一起違法徵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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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732號解釋 凸顯違反比例原則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詹順貴表示「對開發商及財團來說,杜鵑侵台前夕公告的釋字第732號威力不下於杜鵑颱風」,他說明釋字第732號清楚解釋除了「交通事業必須用地」外,其餘「毗鄰地區土地」屬土地開發,並非不得不採必要手段,因此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也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的意旨;由此來看桃園航空城,即使蛋黃區(第三跑道)有興建必要,徵收就應侷限於第三跑道的範圍內,但目前案子卻想假興建第三跑道之名另外規劃航空城,徵收人民土地面積高達3千公頃,裡面更有商業、資訊等不同園區,都非交通建設所需而只是炒地皮而已,從美河市的例子來看,如果馬政府有悔悟之心,就應重新檢視有「史上最大徵收案」之稱的航空城計畫是否真有必要性,他認為此計畫應全部「打掉重練」。

預備聽證 交通部排除第二期徵收者 

至於美河市遭判違憲是否能提供航空城居民法律上的救濟途徑?詹順貴表示,由於航空城計畫尚未走到正式核准徵收,目前聽證程序即檢視都更案是否具有公益性及必要性的重要管道,但交通部卻只讓第一期徵收者參加預備聽證,而排除第二期徵收者及其他受到此計畫影響的利害關係人,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及釋字第709號解釋,詹順貴認為交通部應開放所有公民參加預備聽證,在決策程序中便納入人民意見,「不要等到出事了才來事後補救」。

而身為蛋白區第二期被徵收居民的徐伯伯表示,假如第三跑道跨過自己的房子,他願意拆給政府,但目前自己所在區域並非第三跑道所在地,且連預備聽證通知都沒收到,「是不是代表這塊區域沒那麼重要?那為什麼不乾脆剔除在計畫外?」徐伯伯說,過去十大建設時徐家被徵收許多土地,從祖父到自己徐家3代大部分土地都已為桃園機場犧牲,但當時為國家好也沒有太多怨言,但顯然自己目前所在區並非機場所需必要用地,自己明年就80歲了,未來真的不知未來該何去何從,他呼籲交通部應將第二期徵收地剔除於徵收範圍之外,並沉痛地呼喊「混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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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迫遷發言人、立委參選人王寶萱籲交通部開放全民監督。(葉信菉攝)

航空城反迫遷聯盟王寶萱表示,航空城計畫原先只有興建第三跑道,最終卻擴大徵收高達3千多公頃的土地,顯然是與美河市一樣刻意混淆土地開發及土地徵收的差別,而過去交通部始終不願開放預備聽證,就連聽證會都是犧牲了3條人命才換來的,但目前卻只開放蛋黃區的居民參與聽證,應想辦法透過聽證會來解決,她認為浮濫徵收後必定伴隨著利益分贓,她呼籲交通部開放預備聽證讓全民共同來監督這個耗資6千億的徵收案。

反迫遷聯盟並準備了一大疊由未受邀參加聽證居民具名的「行政程序參加申請狀」遞交交通部,而交通部派出一位處長代表性地將申請狀送入交通部蓋章,但對於交通部是否回應,該處長表示自己只負責傳遞文件,沒辦法多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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