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邦交正常化屆滿50年 兩國政府盼加強合作關係

2015-12-19 15:26

? 人氣

1965年12月18日,日韓代表在首爾舉行換約儀式。(NHK)

1965年12月18日,日韓代表在首爾舉行換約儀式。(NHK)

今年是日本、南韓邦交正常化50周年,兩國締結的《日韓基本條約》也於18日屆滿50年。此項條約除宣布設立領事館,開啟兩國邦交的大門外,還廢除《日韓合併條約》,確立南韓主權,並宣布攸關二戰的賠償、歸還問題等全數落幕。日韓政府除肯定過去50年來兩國關係的發展外,也期望未來兩國能有更多的合作機會。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歷經7次會談

日本與南韓於昭和40年(西元1965年)6月22日簽訂《日韓基本條約》,並於同年12月18日正式生效,開啟兩國邦交正常化的大門。在該條約簽訂以前,日韓兩國總共召開7次會談,針對《日韓合併條約》、竹島(南韓稱獨島)主權、二戰賠償、歷史認知、文化遺產歸還等議題進行討論。 

廢除合併條約 確立南韓主權

《日韓基本條約》內容總共有7條,其中又以第2、3條最為重要。第2條規定,日韓兩國於明治43年(西元1910年)8月22日前簽訂的條約(包括《日韓合併條約》)全數無效。第3條則規定,日本承認南韓為韓國(南北韓)的唯一合法政府,並宣布兩國與二戰相關的賠償請求權、財產權等塵埃落定,確立兩國邦交正常化的基礎。 

積極發展兩國外交關係

此外,據《日韓基本條約》第1條,日韓兩國可在政府決議的地區設立領事館、派遣外交官;第4條規定,兩國應以《聯合國憲章》為原則,進行共同利益、福祉等的合作;第5、6條指出,為使兩國的貿易、海運、空運等通商關係邁向友好化,日韓應積極進行交涉,第7條則是說明條約生效方式及日期。 《聯合國憲章》:

日媒曾批評朴槿恵 關係一度陷入緊張

前《產經新聞》首爾分局長加藤達也於2014年8月3日的報導中,針對4月16日「世越號沉沒事故」發生時,南韓總統朴槿恵行蹤不明,批評其為「跛鴨」(lame duck),引發南韓右翼團體強烈不滿,以毀謗罪向法院提告。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17日表示,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且該庭不認為其(加藤)有刻意毀謗(朴槿恵)的意圖,判決其無罪。 

日:期望兩國未來有更多交流

日本外務省18日發表新聞稿,內容指出:「自昭和40年(西元1965年)條約生效以來,往返兩國(日韓)的國民由原本的1年1萬人,成長至1年超過500萬人,日韓關係在政治、經濟、文化等諸多領域,皆有實質的進展。我們(日本外務省)期望(日韓兩國)今後也透過各式各樣的交流,確立兩國的友好關係。」 

日本外務省18日發布新聞稿,舉出日韓過去50年來的部分合作事例。(翻攝日本外務省)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於記者會中說道:「在過去的50年中,兩國(日韓)間的談話、交流、合作等方面,皆有飛躍性的發展。今後兩國(日韓)也應著眼大局,制定共同的未來目標,並建立多層合作關係。」針對前《產經新聞》首爾分局長遭判無罪,菅義偉表示:「希望(無罪判決)能為日韓關係帶來正面的影響,進而推動兩國關係的發展。」

日本外相岸田文雄於記者會中表示:「在過去的50年中,日韓關係有了飛躍性的發展,其中雖然有許多艱難的問題,但我認為,我們(日韓)應著眼整體情勢,透過多次對談,努力構築共同的未來目標。」針對前《產經新聞》首爾分局長遭判無罪,岸田強調:「我希望這能成為促使日韓關係向前邁進的契機。」

韓:盼兩國共同維持友好關係

《韓聯社》稱,南韓外交部於18日表示:「今年日韓兩國以邦交正常化滿50周年為契機,舉辦各式各樣以政府、民間為首的交流活動,以促進兩國國民的交流及合作,加深彼此的認識。期望未來兩國(日韓)也能繼續努力,使國民間的友好關係更上一層樓。」並指出,因應日韓邦交正常化50周年,兩國政府及民間團體總共舉辦了約410件的紀念活動。

喜歡這篇文章嗎?

詹如玉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