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限制旅外國民投票權 引發論戰

2015-08-1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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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規定,旅居國外超過5年的選民,將喪失投票權。(取自推特)

加拿大規定,旅居國外超過5年的選民,將喪失投票權。(取自推特)

加拿大為期11周的聯邦選舉已經於8月2日展開,此次投票不只是加拿大有史以來競選時間最長的一次,7月剛通過的法條也將禁止旅居國外超過5年的加拿大人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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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國民無法回鄉投票

阿希洛(William Affleck-Asch-Lowe)是一位從小在加拿大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長大的加拿大人,他雖然已經搬到美國22年之久,但他始終不曾中斷與加拿大這塊土地的連繫,因為那是他的根,只不過現在他的投票權卻受到侵害。他向《英國廣播公司》(BBC)表示:「只要生為加拿大人,就永遠都是加拿大人。」

「我真的非常生氣,也很不解。」阿希洛在受訪時憤怒地說:「這是法條的一部分,對嗎?我從13歲就開始在加拿大工作,我也同樣有付給政府高額的稅金,像所有人一樣。」然而,像是阿希洛這樣旅居國外的加拿大人共有140萬人,他們在上個禮拜後全部都失去投票的權利。

 

 

法院推翻去年判決

安大略最高法院在7月時訂定一項法條,內容是只要在國外居住超過5年的加拿大人,都不能在這一次的聯邦選舉中投票。

其實這項海外人民的投票權,在去年5月時由安大略最高法院大法官潘尼(Michael Penny)裁定,1993年所制定的《加拿大選舉法》部分條約違憲,並拿回所有旅居國外的加拿大人的投票權,他認為就連罪大惡極的死刑犯都能有投票權,為甚麼在國外的加拿大人沒有。

只不過到了這個月,大法官史崔西(George Strathy)推翻了這項判決,因為他認為這群旅居國外的加拿大人民,就算投了票也對他們的日常生活沒有什麼影響,因為他們並沒有住在加拿大。

加拿大人的憂傷 法官的堅持

這項判決引起正反兩方的爭論,也讓很多加拿大人感到哀傷,曾演出過《飢餓遊戲》的加拿大演員蘇德蘭(Donald Sutherland),他於7月28日加拿大的《全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刊出一篇文章,標題是「我是加拿大人,我應該要有權利投票」,他在文章中不斷強調自己以身為加拿大人為榮,並且不願意擁有雙重國籍,他認為他演戲的幽默感都是來自加拿大,但是他並不能投票。

大法官史崔西則是認為5年限制是「合理且損害極小的限制。」他解釋其他的國家也有類似的限制,英國是15年,澳洲是6年,而紐西蘭人則是3年。

國際潮流勢不可擋?

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公共政策與國際法學院的共同主任史匹洛(Peter J Spiro)表示,雖然許多國家限制非當地居民的投票權,不過現在的潮流是希望居住在國外的人民能夠更積極地參與自己國家的投票。

史匹洛向BBC表示,這個潮流不一定是單向的。「將投票權對外擴展到旅居外地的國民尚未成為全球性地現象,不過它確實存在,而且將越來越傾向為一種權利而非特權。」

根據史匹洛的調查顯示,包括日本、俄羅斯、委內瑞拉、波蘭,他們都在海外大使館和領事館提供投票所供旅居外地的國民投票。而法國和美國甚至能讓旅居外地的國民上網投票。

而有些國家,比如說德國,他們甚至能讓從來沒有住在德國的國民參與投票,只要這些國民認為自己對德國的政治、對德國聯邦政府的政治局勢夠熟悉,甚至認為會影響到自己,那他們都能夠參與投票。

不能投、不能投、不能投

1名加拿大居民指出,像是義大利及法國等其他國家,部分議會成員可代表旅居海外人民,印度則是建立一個直接與旅居外地的國民相關的政府部門。

愛爾蘭人在國外的時候是不能投票的,許多愛爾蘭人對於讓旅居外地的國民地能投票這件事充滿懷疑地抱怨道,如此大量的旅外國民將使得愛爾蘭變得不堪負荷。

其他和愛爾蘭一樣不讓旅居外地的國民投票的國家還有辛巴威、南非、薩爾瓦多、尼泊爾、匈牙利。

加拿大旅居外地人民得等到楓葉紅了的秋天,他們的上訴才有可能在10月的聯邦選舉前被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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