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控今(8)日傍晚公布獲利自結數,受到核心子公司新光人壽今年1月稅後淨損25.77億元影響,新光金1月合併稅後淨損18.68億元,每股稅後淨損(EPS)為負0.11元。
新光金控代理發言人呂雅茹解釋,新光人壽1月稅後淨損25.77億元,主要有兩個因素,一是新壽採用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制,強制提存的外準金金額比舊制時代要高;另外是新壽1月並未積極實現股票資本利得。
外準金餘額可計入自有資本,有助提高保險公司的清償能力指標RBC(資本適足率)。新光人壽獲得金管會核准,去年12月開始採用外準金新制,以求快速累積外準金。
不過,外準金新制要求保險公司針對未避險部位的強制提存比率為1.2%,為舊制時代0.6%的兩倍,強制提存的金額較高,對公司盈餘的侵蝕較大。
呂雅茹表示,新光人壽1月底外準金餘額逾450億元,有助抵禦未來匯率波動及避險彈性。因應市場波動加劇,新壽將密切關注市場變化,靈活調節部位,並掌握脈動適時獲利了結。
新光銀行為新光金控的第二大獲利引擎,1月稅後純益5.65億元、年減8.4%,呂雅茹解釋,主因新台幣去年1月對美元貶值1.8%,今年則是升值0.3%,新光銀去年1月有匯兌利益挹注,投資收益較佳。
從銀行的獲利三支來看,呂雅茹表示,新光銀行1月淨利息收入年增16.3%,淨手續費收入年增7.8%,投資收益則是年減雙位數。
證券子公司方面,元富證券1月稅後純益1.61億元、年減28.1%,呂雅茹表示,元富證1月經紀業務的手續費收入因為股市日均量與交易天數均較去年同期減少而年減28%,自營業務則因台股大盤指數走高,處份與評價利益挹注下,1月自營收益年增逾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