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孟皇專文:當法官不再是「官」,才是台灣司改成功時

2012年「法官籲請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提出10大改革訴求,如今仍有1項仍待努力。圖為該聯盟參與者,左起林孟皇、林臻嫺、蔡志宏、蔡炯燉、張升星、錢建榮、侯廷昌。(法官林孟皇提供)

台灣的司法沉痾,嚴重到必須由總統出面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然而,蔡英文一上任總統就召開會議,各項改革方略也一一上路,民眾卻還是無感,司法公信持續低落。只因為光有制度的變革是不夠的,法官素質的提升及擇優汰劣才是關鍵。而如何用人唯才,破除法界的做官心態,更是重中之重。最近幾樁司法首長人事案,或許讓我們看到改革的春天。

2012年司法節前夕,500多位各級法院法官發起連署,要求慎選最高法院院長。其後,筆者與一群志同道合之士,籌組「法官籲請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不僅拜會總統,並提出10大改革訴求。施行長達70年、被前大法官吳庚批評為「國恥」的「保密分案」制度即因此遭到廢除,其餘訴求也成為近幾年來最高法院推動改革的主要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