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食安三級品管 明年增70名食安稽查人力

2014-09-24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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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江宜樺24日主持食安會議,作出三級品管的決定。(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行政院長江宜樺24日主持食安會議,作出三級品管的決定。(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4)日主持「食品三級品管專案會議」,會中確立食品安全三級品管原則,即「業者自律、機構驗證、政府稽查」;為因應自主管理需求,未來全國實驗室將增至100家,另將扶植或加強獨立驗證機構能量以執行GHP查核工作,明年新增70名食安稽查人力,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基層食安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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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級品管的業者自主管理方面,政府將要求達一定規模(例如一定資本額以上)的食品業者,設立衛生安全實驗室執行自主管理;至於非大型業者,將分批要求廠商委託實驗室進行自主檢驗。官員說,目前實驗室已認證的有60家,未來將輔導學校實驗室加入,預計可增30至40家,全國總計100家實驗室,應足以支應第一級管理需要。

至於第二級品管獨立機構驗證部分,江宜樺在會中表示,政府將扶植或加強獨立驗證機構能量,增加其人力資源,除了執行食安驗證之外,也能執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查核工作。

第三級品管重點在政府稽查,明年將新增70名食品安全人力,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基層食安稽查工作。江揆指出,除稽查工作外,衛福部也將建立對各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評鑑工作,以要求地方政府落實職權範圍。至於衛福部執行食品安全稽查等工作,所需增加的人力與經費,行政院將優先考慮。

衛福部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是我國食品安全管理最重要的依據,為有效落實該法,除要求食品業者全面上網登錄及建立追溯追蹤系統外,並依據食安法第7條第8條第41條,強制食品業者實施三級品管,透過一級品管(業者自律)、二級品管(機構驗證)及三級品管(政府稽查)等措施,使業者知法守法,擔負食品安全的企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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