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張會Room service事件 賴中強等人提告

2014-09-24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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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富特飯店事件當事人賴中強(左至右)、簡年佑、侯百千等人委請高涌誠等關心人權的義務律師團,今天於桃園地方法院,向警政署航警局長8名員警提出刑事自訴。(余志偉攝)

諾富特飯店事件當事人賴中強(左至右)、簡年佑、侯百千等人委請高涌誠等關心人權的義務律師團,今天於桃園地方法院,向警政署航警局長8名員警提出刑事自訴。(余志偉攝)

今年6月25日王張會時,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等人投宿桃機諾富特飯店,發生飯店人員與航警局破門的「Room service事件」。賴中強等人委請12位義務律師團,今(24)日向桃園地院分別提出民事及刑事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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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中強表示,6月24日當晚,他與民主陣線成員等一行7人投宿諾富特飯店,25日一早,諾富特飯店與航警未尊重房客自由及隱私,強行撞門而入,並限制7人的人身自由,當7人要求離開時,航警卻表示必須依照警方指定的時間、路線,搭乘指定車輛到指定地點離開

當事人委請高涌誠、尤伯祥、林育丞等關心人權的義務律師團,今天於桃園地方法院,向警政署航警局長王隆等8名員警提出刑事妨害自由及強制罪自訴;同時向諾富特飯店及其外籍經理提出民事賠償,並要求登報道歉。

高涌誠指出,陳雲林事件後,國家依法行政的程度嚴重倒退,本次提告正是為了警告執法人員應依法行政。尤伯祥也指出,我國雖已解嚴20多年,但未進行轉型正義,長期以來,國家機器面對民間異議與反抗,只有壓制思維,踐踏人權沒有極限。從陳雲林來台到這次事件,警察想的是讓上街頭的人付出成本,不論有無違法。318運動之後,只要有人表示異議而抗爭就會被起訴。從行政院事件、諾富特事件對警方提起訴訟,也是要讓警察知道,踐踏人權是要付出代價的。

賴中強表示,國家及公務員必須為暴力行為負起法律責任,人民並不希望看到政府和企業為了迎合與中國往來,而犧牲台灣的人權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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