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復職有望 政院撤銷停職處分

2014-09-1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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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涉入貪污弊案遭停職,2度向內政部申請復職遭拒,轉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最新結果出爐,政院10日撤銷內政部決定。(取自南投縣政府網站)

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涉入貪污弊案遭停職,2度向內政部申請復職遭拒,轉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最新結果出爐,政院10日撤銷內政部決定。(取自南投縣政府網站)

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涉入貪污弊案遭停職,2度向內政部申請復職遭拒,轉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最新結果出爐,政院10日撤銷內政部決定。巧合的是,李朝卿妻也在日前宣布棄選南投縣長,讓國民黨在南投選戰中避免了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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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復職有望,內政部收到訴願會決定後表示,將依行政院訴願決定,儘速去函南投地院,瞭解李涉案審理情形,據此重做准駁處分。

行政院訴願會決定撤銷內政部先前決定,並要求內政部2個月內重判。

看似雙方意見相左,內政部強調,當初考量涉貪案件數量多且複雜,且南投縣政府公務員也在調查過程中指證或自白,若准李朝卿復職,對配合調查的縣府公務員可能有所不利。內政部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李移送監察院懲戒並繼續停職。

內政部表示,依行政院的訴願決定理由,基本上仍肯認內政部引用《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予以停職。但李案從地檢署起訴至今,法院審理已1年多,原來准駁復職的裁量事實基礎是否變化,認有再進一步查明了解的必要,因此撤銷該部原來的決定,要求查明後再重做處分。

內政部接受政院決定,將在了解最新審理情形後,重做准駁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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