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針對性侵受害者面臨的體制問題沉痛道歉,馮喬蘭看這例子再看看現行台灣冤獄受害者刑事補償,便感嘆:「我想像的道歉該是這樣子,要向無辜者道歉、清楚地道歉,不是表現出彷彿這是一個『恩惠』……」
對於馮喬蘭所言,廢死聯盟執行林欣怡指出,目前政府的問題之一就是傾向把死刑冤案當成「個案」處理,但其實系統性的調查非常重要,法官也該理解自己判拘束人身自由、罰款、死刑的意義是什麼,甚至應該讓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徐自強、鄭性澤、謝志宏這些已平反冤案死囚去給法官「上課」,才能讓法官真正明白冤案給人的真實傷害。
事實上,司法系統要認錯很困難、甚至有人想認錯也迫於同儕壓力不能認錯,邱顯智說問題之一就在於刑事補償開庭在終審法院,光是開啟再審的法官都會被之前判有罪的法官嗆「你很行喔」,若是刑事補償庭的法官給了最高金額,也會變成不給同事面子、得罪一票人。該怎麼做比較公正,邱顯智認為可參考德國經驗、讓冤案受害人可以在其他縣市同級法院申請刑事補償,另外以《國民法官法》來說也可以讓人民參審、加入人民的意見、避免法官同儕之間為難的狀況。
「你用最嚴厲的刑罰判我,你就要用最高的金額賠償我。」這是讓林欣怡永遠忘不掉的、已平反死囚徐自強對刑事補償的看法,那重點已不在數字,是不管那金額一天最高是補償5000元還是更低,遭受誤判極刑、飽受冤屈折磨的受害者就是要最高的補償。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給平反死刑犯高額補償等於認同司法有瑕疵、會讓制度崩壞,林欣怡最後提醒,其實制度不要崩壞的關鍵在「制度裡的人要反省」,如果一味說「我沒事我沒事」才會讓制度崩壞──而該如何讓刑事補償更完備、國家對受害者真正道歉、讓受害者能真正回歸社會,將是未來立法院的戰役、也有待民間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