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系統性失靈的政府採購法該怎麼修 ?

2017-10-1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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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主持「北市明倫公宅智慧社區統包工程招標案」起跑記者會。(顏麟宇攝)

圖為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主持「北市明倫公宅智慧社區統包工程招標案」起跑記者會。(顏麟宇攝)

行政院賴院長甫一上任立即召開〈加速投資臺灣專案會議〉,以及宣佈力拼本次立法院會期通過採購法修正案,其劍及履及之決心與氣魄,實令產業人士精神為之一振,尤其是經過多年一再因為政府公共工程投資減弱,以及在採購制度欠缺效率與活力下,而逐漸萎縮的營造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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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承諾將逐項解決影響產業發展的關鍵問題,排除各種投資障礙,建構友善的創業與經營環境,而將採購法的修正列為施政重點 , 而其修正的重心在於鬆綁最有利標限制、巨額工程採購案需成立審查小組、廠商違約停權須符合比例原則、公安條件納入招標文件等四大重點 ,筆者認為以上四重點固然是應該修正 ,卻非採購法真正的核心問題所在 ,問題與解法可沒有這麼簡單 。

簡單說 ,我們政府採購制度在實務執行上存在以下幾個系統性的問題 :

一、廠商投標估價的風險偏高。因此廠商估價投標時 ,往往關注的不是真正有競爭力的成本 ,而是與機關或是監造單位(廠商)的相關人員的私人關係上 ,因而缺乏競爭誘因。

二、工程預算詳細表與契約的設計都在防止廠商賺取超額利潤 ,因而欠缺效率誘因。

三、政府與廠商在交易中的地位及權益不對等 ,而且履約過程資訊不透明 ,造成廠商承擔過大的不確定風險,形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反淘汰生態。

四、交易資訊的不對稱以及魚目混珠現象 。筆者並不是說承攬到工程的都是能力不良的廠商 ,而是指公開招標的制度裡 ,因為資訊的不透明 ,造成了人為操作決標結果的空間依然很大 ,參與投標的廠商當然也需要為此而準備更多的成本 ,而這些成本對於競爭及效率是有傷害的 。以至於得標廠商的素質良莠不齊 。

五、社會與議會對於設計變更而造成預算追加的零容忍文化 ,也是工程環境的殺手之一 。設計規劃本是從無到有的人的想像 ,對建造者與設計者來說 ,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設計遺漏與設計錯誤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提出相對的補充更改或補救 ,則是讓設計趨於完善不可或缺的過程 ,當然的 ,這也會直接的牽涉到成本金額的變動 。

六、技術行政分離政策下 ,現在的政府是一個技術外包與決策外包的政府 ,結果是 ,政府部內的技術能力與決策可靠度都已經大幅度的落後民間企業了 。

因為設計不良的招標制度 ,引入了良莠不齊的廠商 ,造成了公共工程品質不被大眾信任 ,而媒體動輒撻伐偷工減料與貪汙弊案 ,則又驅動了檢調與司法機關的調查與刑事訴訟 ,又因為刑事的調查訴訟的結果經常冤枉了許多正直辦事的公務員 ,又造成了承辦工程的公務員愈來愈消極 ,遇有需要決策的工程事務不是拖就是推 ,因而又製造了大量的履約爭議與訴訟糾紛 ,有能力的廠商對於這樣的環境漸感風險與成本不易管理 ,則選擇了退出公共工程市場 ,以致於市場的活力與競爭性同時降低 ,最終影響了政府興辦工程效率低落、品質不良的結果 ,然後又再造成大眾選民對工程與政府執行力的不信任 ,如此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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