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任內涉圖利廠商 陳明文一審無罪、二審洩密判6個月

2017-09-2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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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26)日二審宣判,陳明文洩密罪部改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盧逸峰攝)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26)日二審宣判,陳明文洩密罪部改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盧逸峰攝)

嘉義縣長張花冠與立委陳明文從「搭肩」到扯出恐嚇、貪污等案件。陳明文連任嘉義縣長後,被控洩漏民雄汙水下水道工程底標給偉盟工業,圖利5119萬5466元,依圖利等罪起訴,一審判無罪,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26)日二審宣判,陳明文洩密罪部改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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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花冠在臉書爆料,指陳明文摟肩時對她說,「等宣判確定沒事後,他會讓我死的很難看。」陳明文所指的官司,就是在2007年嘉義縣長卸任前,辦理民雄鄉汙水下水道工程,被控洩漏底價給偉盟工業董事長賴文正,讓偉盟以低於底價20萬元得標,圖利偉盟5119萬5466元被起訴。

根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陳明文與賴文正是舊識,賴文正獲知縣府將辦理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招標作業,指示公司副總經理盧中正與縣府水利處長陳殿寶聯繫,掌握招標進度,公告招標後陳殿寶月底即洩漏審查委員名單給賴文正。陳明文於2007年5月核定底價後,曾經和賴文正密會,賴文正之後被監聽到交待偉盟總經理李文權,投標價6億5680萬元高於底價,正確底價是「六五四」(6億5400萬元),要求修改,最後偉盟以6億5380萬元得標。

嘉義地檢署2008年10月發動偵查,偵辦800多天才結案,期間陳明文和業者賴文正一度收押,最後全案因罪證不足,在2012年9月27日嘉義地院一審宣判陳明文與廠商賴文正、盧中正都無罪;縣府水利處前處長陳殿寶洩密判1年徒刑,減刑為6個月。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日二審宣判,陳明文洩密罪部改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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