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祭出「強制篩檢」規定 泛民派區議員痛批侵犯隱私權

2020-11-15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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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疫情三度爆發,不少養老院在新一波疫情中失守。(資料照,美聯社)

香港疫情三度爆發,不少養老院在新一波疫情中失守。(資料照,美聯社)

香港政府14日針對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祭出「強制檢測」新規,泛民主派區議員范國威與多個團體15日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反對,他們批評港府相關做法有違人權並損害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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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會議14日通過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賦予政府可強制某類人士接受COVID-19檢測,例如在疫情爆發的處所居住或工作、特定職業人士、接近完成14日檢疫的抵港人士等。

另外,醫生可按臨床判斷,向懷疑確診者發出書面指示,要求前往衛生署或合資格私人化驗所接受測試。違規者可定額罰款港幣2000元(約新台幣7400元)及發出強制檢測令;若再違強制檢測令,則屬犯罪,最高可判第4級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上述「強制檢測」新規從15日零時起生效。

星島日報報導,西貢區議員范國威等區議員聯同多個團體15日召開記者會,反對強制檢測措施,並批評相關做法有違人權。

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幹事劉凱文指出,擔心強制檢測措施會影響醫護人員與患者之間的信任,導致市民因不願意提供唾液樣本而不去求診,最終反而會適得其反。

公民中心成員歐贊年表示,市民是否願意提供唾液樣本是個人人權,強制檢測違反個人意願,有市民擔心其樣本會交予中國大陸化驗公司,損害個人隱私。他批評,港府未先諮詢公眾,也未釋除公眾疑慮,隨即推行相關措施,這種做法是「硬上馬」。

范國威表示,港府應維持自願檢測的防疫措施,提供更多方便市民的檢測地點及地點開放時間,都能達到鼓勵有需要市民做檢測的效果,而不需要推行問題極大的強制檢測措施。針對疫情的擴散,現在充分追蹤個案的行蹤和接觸人已是有效的措施,不需用到強制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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