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斷軌案懲處 局長等9人被記過、申誡 吹哨者下場曝光

2020-11-12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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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接連發生斷軌事件,台鐵局長張政源被依「疏於督導考核」記過1次。(資料照,盧逸峰攝)

台鐵接連發生斷軌事件,台鐵局長張政源被依「疏於督導考核」記過1次。(資料照,盧逸峰攝)

台鐵5月19日及10月28日,分別在台中及台南發生斷軌事件,交通部長林佳龍要求限期調查及懲處,台鐵今(12)日提出懲處8人建議名單,局長張政源自請處分,共9人記過或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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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今天向交通部提交懲處建議,張政源自請處分,副局長、工務處正副處長、段長、站長及養路主任等主管分別記過及申誡,另2名基層人員功過相抵,全案將由人事單位移請考績會及考成會審理。

張政源遭記過、基層吹哨者「功過相抵」

林佳龍指示,基於「獎由下起、懲自上先」原則,層級越高之主管應負起更多責任。自請處分的台鐵局長張政源,考量未能督導所屬落實軌道養護、抽換,應負「對屬員疏於督導考核」之責,交通部依「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相關規定,核予記過1次處分。而基層同仁及時察覺軌道異狀,雖在通報程序有所疏漏,但其功過應一併考量。

20201028-交通部長林佳龍28日於交通委員會備詢。(盧逸峰攝)
針對斷軌事件,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層級越高之主管應負起更多責任。(資料照,盧逸峰攝)

交通部說,台鐵斷軌事件於5日提報行政調查報告後,今天提出懲處8人建議名單,包括副局長督導不周申誡1次、工務處長督導不周申誡2次、工務處副處長督導不周申誡1次、工務段長督導不周記過1次、工務段養路主任未向上級報告也未追蹤處理申誡1次、台中工務段監工處置不當申誡2次、台中工務段主任督導不周申誡1次、成功站值班站長違反通報要點未立即通報申誡1次。

至於「吹哨者」成功道班領班、調度所領班,則考量功過相抵、不予懲處;另獎勵及時察覺有異狀並主動通報者,調度總所調度員嘉獎1次、司機員通報有功,嘉獎1次提升為記功1次。

斷軌事件頻傳 「軌道安全督導小組」已開始運作 

林佳龍強調,5月19日成功站路段發生斷軌後,10月28日在永康路段同樣發生斷軌事件,顯見軌道養護作業由上到下存在系統性問題,請台鐵局深切檢討,並全力配合運安會調查,如有新事實發現,滾動檢討行政懲處範圍。

另為協助台鐵落實鐵道安全改善,林佳龍指示成立「交通部台鐵軌道安全督導小組」,目前已由3位次長偕同專家學者分別赴台鐵7個工務段,完成軌道養護之督導考核,並鼓勵現場基層同仁,提振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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