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殺女大生嫌犯「有病不會處死」!葉毓蘭曝這招有機會「一命換一命」

2020-11-01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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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見圖)指出,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擄殺案受害者家屬要求將梁姓犯嫌受絞刑,這個心願在台灣幾乎是不可能會實現的。(資料照,盧逸峰攝)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見圖)指出,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擄殺案受害者家屬要求將梁姓犯嫌受絞刑,這個心願在台灣幾乎是不可能會實現的。(資料照,盧逸峰攝)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擄殺案引發社會關注。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在臉書發文指出,受害者家屬要求將梁姓犯嫌受絞刑,這個心願在台灣幾乎是不可能會實現的。葉毓蘭指出梁男過去有偷竊女性內衣褲的前科,精神科醫師都說這是「特殊性偏好症」,易言之他有病!「在台灣,像他這樣絕對不會處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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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大學生的家長1日在遵守防疫規定的情況下來台,提出要犯嫌「一命換一命」的訴求。葉毓蘭表示,被鑑定有精神障礙的犯嫌在台灣不會被處以死刑,除非請大馬政府要求將兇嫌引渡到馬國受審。

葉毓蘭認為,法律學者們一定會來罵她喪權辱國,因為司法管轄權是國家主權象徵之一,哪有要中華民國放棄自己的司法管轄權的道理?何況犯罪發生地在台灣,所有的罪證也都在台灣,尤其台南市警方在獲報後6小時就破案,當然要在台灣起訴審判。但葉毓蘭表示,在總統、院長、部長、市長、校長都出來道歉後,表示未必沒有其他可能。跨國犯罪中的司法管轄權「保護原則」(Protective Principle)保障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若為某國公民,則該國即有司法管轄權力。

葉毓蘭提到,大馬政府若向台灣提出引渡的官方請求,形同承認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相信總統蔡英文一定會盡力協助。針對外界質疑台南警方吃案的聲浪,葉毓蘭認為,即使在9月底另位女大生報案時警方就積極偵辦,也很可能因女學生無法明確指認犯嫌,將男子驟然逮補後引發民代媒體交相指責警察侵犯人權。「因為什麼事都還沒有發生,9月30日的女生因爲現場沒有路燈也無法指認,要警察能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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