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決算報告引述台經院報告,強調離岸風電屬高度資本密集型產業,單一風場初期投入資金龐大且回收期長,並涉及風塔建置及風力數據研究等特定專業領域之評估,且工程介面繁多,整體合約結構複雜,「影響金融機構承作離岸風電專案融資意願」,亟需建立相關風險分攤機制,讓授信風險降至「可承受範圍」。
「政府頭已經洗下去,現在不得不提供融資保證」,東方匯理銀行前總經理梁敬思對台灣政府提供「外商」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做出這樣的結論。
梁敬思表示,當初得標的外商業者對外宣稱,可以從母國拿到貸款金額60%的「出口信用保險」(ECA),最剛開始的2個案子,海洋風電(Formosa 1)海能風電(Formosa 2)確實獲得母國60%的融資保證。不過,國際再保險機構對於單一國家所能承做的ECA融資保證,有「集中度上限」(Concentration Limit),不可能允許輸出保險業者,全部集中在台灣。
由於融資保證額度有限,海洋與海能風電以後的風場,在承作ECA融資保證時,就只能按照風場未來的現金流量,與機器設備價值計算保證額度。
「風機清算價值只有實際購買價值的2至3成」
梁敬思表示,有限追索權專案融資,雖然有風機作為擔保品,「但就像車貸一樣,一架風機當初購買購買價格多少,和貸款違約後,銀行能在次級市場處分價格,根本是天差地別,風機在次級市場根本不值這麼多!這些風機遠在台灣外海,清算價值只有實際購買價值的2至3成。」
梁敬思表示,在海洋風電與海能風電成功地向台灣銀行借到錢以後,2家公司的貸款合約就成了其他風電業者仿效的「範本」,大家有樣學樣,都要求跟銀行簽訂無追索權貸款,ECA融資保證缺口就愈來愈大,如今演變成龔明鑫口中7000億元的融資缺口。
根據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歐洲各國為減輕銀行業者離岸風電融資風險,採取第三方驗證、保險、信貸保證等風險減輕或轉移措施。然而,台灣金融體系所能承作離岸風電開發商的「系統風險」,遠低於歐洲金融體系所能承受金額,台灣現在要依樣畫葫蘆,由國發會成立「百億融資保證基金」,鼓勵台灣金融機構借錢給外商風電業者,某種程度上等於是把風險攬在身上。
「現在風電業者,每家聯貸金額都動輒800億、1000億元,海洋與海能風電以後的業者,母國或母公司所能提供的ECA融資保證,最後可能只剩下借款額度的3成多,最多也是5成不到,外商要求無追索權貸款,本國銀行看到外商送上來的現金流量,又覺得業者對風機的發電效率過度樂觀,銀行不放心借太多,只能靠台灣政府補足這個缺口。」 (相關報導: 最新政論名嘴聲量曝光!王世堅只排第7,前3名是「這節目」固定班底 | 更多文章 )
「台灣在離岸風電的融資保證上,根本毫無經驗」
「最讓人擔心的是,台灣在離岸風電的融資保證上,根本毫無經驗」,梁敬思表示,國發會現在搞「百億融資保證基金」,把中國輸出入銀行(輸銀)、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找進來,這2家機構過去從未有相關經驗,信保基金過去從事中小企業保證融資,逾放比率到底是多少?沒有人知道,過去只有中小企業信保經驗,現在卻要做全新的特殊目的公司(SPV)無追索權融資,而且還是這麼複雜的工程,專業能力實在令人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