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受理台灣個案!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將處理李明哲案

2017-07-0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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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右)、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左)日前拜訪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特別機制,說明李明哲案。(台權會提供)

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右)、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左)日前拜訪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特別機制,說明李明哲案。(台權會提供)

我國NGO工作者、文山社區大學員工李明哲在中國失蹤108天。協助救援李明哲的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今(5)日表示,聯合國的人權機制之一、強迫失蹤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已受理李案,這是聯合國的人權機制首次受理來自台灣的個案,李明哲的家屬及協助李家的申訴團體將在9月向小組報告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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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以及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日前拜訪聯合國等相關組織。他們今天發布新聞稿,公布聯合國強迫失蹤工作小組在6月23日決定受理李明哲案的訊息。

首度受理台灣個案 「因為侵害人權的是聯合國會員國,中國」

新聞稿指出,他們在4月6日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的4個特別機制提出申訴,分別是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員、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任意逮捕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其中,強迫失蹤工作小組2次來函訊問更多資訊,日前正式回覆受理李案,案件編號10007396。

強迫失蹤工作小組在信函中指出,他們將會調查此案,以確保李明哲的權益,如有自中國政府獲得任何訊息,也會回報給申訴單位。此外,工作小組將在9月11日至15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辦第113屆大會,將邀請李明哲的家屬以及申訴團體參加,在大會中向工作小組報告此案。

新聞稿指出,這是第一次有聯合國的人權機制正式受理來自台灣的個案,因為侵害人權的國家來自聯合國的會員國,中國。

黃怡碧、邱伊翎、札西慈仁在6月27日至30日拜訪聯合國相關特別程序的專員、各國駐日內瓦的代表處及駐日內瓦的各人權組織,向他們說明李明哲案、班禪喇嘛扎西文色案,並說明台灣整體人權情況及聯合國的人權公約在台灣落實的情況。

新聞稿指出,他們向聯合國等機構表示,李明哲案並非單一個案,台灣過去也曾發生鍾鼎邦案,去年及今年3月,瑞典NGO工作者彼得達林(Peter Dahlin)及澳洲學者馮崇義也都被中國任意關押或禁止出境,中國的人權惡化情況不再只限於中國人,其他國家的國民也受害,值得聯合國及各國共同關注。

他們指出,各國駐日內瓦代表也對李明哲案表示關切,希望他早日獲得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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