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內鬥 加班費1小時15元成工具

2014-01-2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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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內鬥連15元加班費都成為控訴的工具。圖為國防部新建大樓。(吳逸驊攝)

軍方內鬥連15元加班費都成為控訴的工具。圖為國防部新建大樓。(吳逸驊攝)

負責國軍通訊電子與資訊軟體發展的參謀本部通資次長室近來相當不平靜,資源管理處長王建芳上校等人被檢舉有集體浮報加班費之嫌,經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因王並未有浮報的犯意,加上王等人進出辦公室都有確實刷卡記錄,並無浮報情事,以不起訴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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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偵查過程中,檢察官查得軍官加班費4個小時才60元,每月最多只能報2千多元,相當訝異如此低薪還被拿來作文章。

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下設「通資電發展規劃處」、「通資電資源管理處」、「通資安全處」、「指管通情系統處」及「軟體發展中心」,一直是掌管國軍博勝案、各軍種重要通信電子戰以及網軍的政策與規劃的重要幕僚單位。

軍方人士指出,通資次長室的資源管理處的業務王建芳上校在2013年8月間被檢舉,利用晚間前往國防管理學院攻讀博士學位,但上課的同時也報加班費,此舉有浮報之嫌,甚至該辦公室涉嫌集體貪瀆,全案原由軍檢署偵辦,軍檢為求謹慎,陸續調閱該辦公室請領加班費的資料。

但是發生洪仲丘案後,軍法轉移由司法偵辦,因此全案轉移給台北地檢署偵辦,承辦檢察官剛開始認為王建芳等人位居國軍校級軍官,還貪圖加班費,真是罪大惡極,不可原諒,偵查期間對涉案人員的問訊口吻是相當的嚴厲與責難。

據指出,隨著案情與證據的逐漸明朗,檢方查得王建芳等人確實利用晚間到國防管理學院攻讀博士學位,但都是自行搭車並未使用公務車,且下課後都有回辦公室繼續加班,王等人進出辦公室也有刷卡記錄可證明並非浮報,加上經常是睡在辦公室,因此並無貪圖加班費的情事。

國防部官員表示,檢察官在查得王建芳等人的事證後,在庭上曾感嘆軍官的加班費4個小時才60元,有時還要搭計程車趕上課,這根本是倒貼的作法,反而同情被檢舉人因內鬥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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