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案一審判4年 國際特赦:可恥

2014-01-2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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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維權律師許志永26日遭判刑4年。(取自網路)

中國維權律師許志永26日遭判刑4年。(取自網路)

中國維權律師許志永案26日上午宣判。經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許志永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宣判時法院外頭戒備森嚴,較22日開審時更為嚴密,部分路段甚至圍著封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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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國際特赦」譴責判決「可恥」,並表示中國當局再次選擇以恐怖治國而不是以法治國。許志永的律師張慶方先前表示,案件是無中生有,控方要求從重處罰,許志勇可能面臨最高判監5年,無論判決結果如何,他們都會提出上訴。

40歲的許志永為中國「新公民運動」發起人之一,他因爭取教育平權、官員財產公開,被官方認定他聚眾與發表文章「擾亂公共秩序」,去年7月許志永被捕、12月被正式起訴。

22日案件開審時,許志永以沉默抗議庭審程序違法不公,北京一中院外有近300人聲援,當時美國、歐盟、加拿大與澳洲等十多名外國駐華外來到法院試圖旁聽,但被拒絕。許志永在庭審即將結束時,嘗試宣讀自己的最後陳詞,但被法庭打斷。這份陳詞《為了自由•公義•愛-我的法庭陳詞》,全文隨後被上傳至網路。

張慶方透露,他提供的5位證人都不獲批准,還被警察控制失去行動自由。公訴方雖出示近200份證據,但關鍵證據的抗議錄影畫面顯示,許志永等人的抗議行動平靜且有秩序。

許志永入獄後該案受到國際人權團體關注,被認為是繼2009年劉曉波案以來中國最重要的一起異議人士審判。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23日發表聲明,呼籲釋放包含許志永在內的被囚政治犯。去年以來至少有20名「新公民運動」的支持者被當局逮捕,至少三人受審。

中國異議人士近期受審

趙常青(曾參與89年學運、《零八憲章》簽署人之一)
 舉牌要求官員公開個人財產,被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1月23日提訴,否認控罪、當庭解聘兩名代表律師

劉遠東(廣東商人,2013年聲援《南方周末》新年獻詞)
 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1月24日於廣州開庭

丁家喜、李蔚、張寶成、袁冬
 支持「新公民運動」,上街舉牌要求官員公示財產
 1月27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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