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腦死待產孕婦 法院裁定拔管

2014-01-2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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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諾茲貨勝訴後,不發一語離開法庭。(美聯社)

穆諾茲貨勝訴後,不發一語離開法庭。(美聯社)

2013年11月底昏迷後腦死的美國德州33歲孕婦瑪麗絲.穆諾茲(Marlise Munoz),受制於州法律被迫成爲胎兒的人體保溫箱,她家人日前提起訴訟,希望能讓瑪麗絲有尊嚴地離世;23日法官裁定醫院敗訴,必須在27日下午5時以前為她把管,不過院方仍可以上訴。此案引發輿論高度關注,判決勢必將影響類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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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法官下令,醫院不得違背瑪麗絲家人意願,繼續為這名腦死孕婦提供維生系統。若院方不提上訴,必須在規定期限前,為她摘除相關設備。瑪麗絲倒下2個多月來,即便她生前曾口頭表達臨終選擇,醫院一直拿法律規定阻止她家人按其遺願為她拔管,此案經媒體報導後,隨即引發公眾對於臨終照護與墮胎等相關議題的激烈辯論。

那不是瑪麗絲

新出爐的判決,是瑪麗絲家人第一次取得法律突破,她26歲的先生艾瑞克.穆諾茲(Eric Munoz)聽聞勝訴判決後激動落淚,他離開法庭時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代表律師金潔西(Jessica King)說:「今天的判決沒什麼好開心,不管從什麼角度來看都令人哀傷,唯一稍可寬慰的是,穆諾茲終於可以安葬妻子。」

穆諾茲前一日書面證詞則表示,現在一移動太太四肢,她骨頭會僵硬作響,生前會散發的體香,如今只剩「死亡氣息」,過去靈活眼神如今全然缺乏「靈魂」,那些都不是他知道的瑪麗絲,「過去兩個月,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她還活著。」

穆諾茲的律師金潔西(Jessica King)法庭上論述稱:「說來殘酷,每天都有孕婦死亡,死於車禍、心臟病或其他傷害,當她們不幸身亡,懷的胎兒也隨之死亡,事實一向如此,也應該如此。」

病例紀錄:胎兒水腦明顯異常

讓穆諾茲一家人情緒激動的,還有醫院終於承認瑪麗絲入院兩天後,便已經符合臨床腦死標準,之前醫院卻拒絕正式宣布她腦死。其實病例也紀錄胎兒明顯不正常,腦部積蓄大量液體有水腦問題,可能也有心臟病。

本案被告約翰彼得史密斯醫院(John Peter Smith Hospital)仍堅稱,德州法律保護未出生胎兒的規定,保護所有階段活胎,適用於瑪麗絲的情況,如今胎兒已經20周,超過德州合法墮胎的胎齡,所以應依法保護未出世胎兒。


當初德州議會基於20周胎兒能感受痛苦的理由,訂下合法人工流產的胎齡限制,瑪麗絲入院時,已經處於腦幹死亡狀態,當時胎兒只有14周大。法院判決後,媒體稱院方仍在考慮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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