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析:《明報》之暗,是香港巨痛

2014-01-25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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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報》開天窗事件,持續露受到關切(取自網路)

香港《明報》開天窗事件,持續露受到關切(取自網路)

1月20日,節氣大寒,香港傳媒的寒冬漸深,也在這天到了一個高潮:《明報》四「開天窗」。「開天窗」(版面抽空留白)在近代新聞史並不罕見,1949年之前有過不少報刊以開天窗來表示對不同統治者的新聞管制的不滿——你不讓我說真話,我寧可不說話,這是開天窗所代表的最基本道德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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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1949年之後,四海升平,大陸地區固然不再有開天窗這樣鬥膽之舉,同樣專政的台灣地區亦然。香港僥幸處於夾縫,亦罕為之,因為天窗一開,就像戰時「哀的美敦書」最後通牒,是斷然決絕的意思。這次明報一口氣開了四個天窗,雖然均是專欄版,但也是香港傳媒史上未見之旗鼓大張。

四個開天窗的作者分別是吳志森、李慧玲、陳惜姿和卉芸,都是一貫對政治社情態度比較鮮明的香港作家,其實早在1月14日民主派大老李柱銘就在其明報「法政隨筆」專欄開天窗,僅寫標題〈黑手蓋日月 本報頓失明〉,吳志森等接力抗議,表面導火索是抗議明報加拿大版連番抽起香港專欄作者所寫關注《明報》近日變局的文章達14篇,嚴重干涉創作自由,更深的原因,當然還是對《明報》變局本身所蘊含的香港新聞自由危機的關注。

香港報紙開天窗,再上一次已經是廿多年前,《文匯報》以開天窗形式發表社論,只刊登「痛心疾首」四個大字,此舉相信不少讀者還記憶猶新,也使素來保守的《文匯報》贏回少許尊嚴。從中也能見出香港傳媒的複雜性,雖然各事其主,但面臨大節問題之時往往報人尚能秉良心說話。而《明報》,作為香港最有代表性的大報之一,每當時風詭變之際,均有行動體現自身作為社會公器的重要性。要理解香港媒體的複雜,不妨從《明報》的複雜性說起。

內地讀者對《明報》,是又熟悉又陌生,這幾年在內地網絡上每涉及《明報》相關事件之爭,我都會看到很多對明報盲目無知的說法。最常見的是以為明報還由金庸主政,且又以為金庸是個大俠,於是盲目視《明報》為傳媒良心標杆。實際上,早在1993年金庸就已主動把控制權移交給于品海,後來於品海被發現有刑事案底,1995年再轉售予馬來西亞親華富商張曉卿。

金庸當然也親華,但他有他自己的方式,他主政《明報》時做過最得人心的事情是高調反對陳毅的褲子核子論,為此親撰社論,不惜與當時香港所有左派報紙筆戰,尤其與《大公報》惡戰逾年,論題涉及人民公社、對外援助、修正主義等。其時為六十年代,金庸此舉使《明報》由一刊發武俠小說及馬經的小報變成有公信力、獨立正派的大報。但在前九七時期,《明報》以社論為當時任基本法草委的金庸保守的「雙查方案」護航,又盡失民心,被當時香港知識分子和進步人士批評,金庸黯然放手明報,與此不無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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